/ T) l1 _* k; ?【不悔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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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A2 Q% ^8 k7 ~我班的冯同学也老没见了,最后一次可能是96年初的中苑宾馆,那次吃的是韩国餐。冯跟我说,你够德行的,背后说我坏话。我一时语塞,想了想“没有啊”
: W+ p2 y6 R ?$ i' o她那里是笑着说的,我自然没有心理负担,可我实在是想不起来。冯又说:你是不是跟你们同事说我鼻涕过河了。我这才记起来有这回事。我出差报销的时候,单位的秦会计与我聊起她的邻居,她们都住在西郊民巷的楼里,她不知道哪里了解到我们这一层同学关系。她告我冯后来学的化工,毕业后在做化工业务,自己做,做得不错,出门都是自驾车……。多少年不见了,我能说的就是30年前的印象,第一闪念就是她门面前的晶莹剔透,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描述应该是不错,那时的记忆的间隔还不算太长。
# D( J, a4 H8 z$ i4 R- K, ?# r2 t" w鼻涕拉碴的日子谁都有过,我单单对冯有这个印象,当然可能不是1966的冯,会早些,但她这种形象的持续时间比他人要长一些,在常人此种状态不在时,她还保有着。 0 K' L9 \# @5 `* D/ D/ T
' n2 M- I3 Q& l4 u都曾戴过屁帘、或许撒尿和泥,谁悔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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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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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Y8 E! n8 O! x0 W还有同学也是老没见了,聚会时为什么不来,一而再。我想有的是不是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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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时代的红孩子爱憎分明。有刘文学、张高谦的榜样,找不到地主、坏分子去斗,有时锋芒就对了内。那时有同学干了错事要受到谴责。 , j" {2 L1 M3 ~+ q7 w6 Y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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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错事?打架算不算,应该算,但打架往往不会受到谴责,常打架的还在一定范围内立起了王者风范,呛呛起来,弱智要先让个三分。偷东西的行为却属于大恶不赦,往往不被原谅,且这黑锅背上,就很难放下。 9 l6 D! O( ] F+ J! m
偷什么,小东、小西,块八毛钱,小童兜里能有几毛钱。钱拿去买了吃食……。 4 _; n' `. m4 C' X2 @
现在想起,这都不是事。年幼阶段大脑还没发育完成,基本的规范还没确立,是非判断的界限还没划清。看这东西好就想占有,家长可能给予了满足,学校不是家庭,孩子把家庭的习惯带进了学校,喜欢了就拿走了。
0 j/ P' e. a- q, w# F/ q P被指责为“偷”被当众批评,孩子低下了头,周边的同学都是蔑视的目光。小童的稚嫩心灵,恶声恶语就是刀枪剑戟的伤害,……。
& h) O; R* h# e' W4 w不怪学生,老师处理的过火,如果是低调了结,就不会戕害学生的自尊心,贻害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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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_( J6 |/ `3 d7 @. n2 Q西人言,不做恶,难为人。年少就该出错、怪诞,人性的必然,无可厚非。 - B4 d6 ?" E g p4 w
6 n N5 f, q) ?$ \/ D" s理性地理解他人,我们需要几十年,社会还需要进化几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