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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keyking

会同四译馆之死(2010年8月5日更新请,注意本贴第20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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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听语漫步在2008-3-2 8:20:18的发言:

发一张我女儿在人工四脚架的帮助下拍摄的一张

隔着大铁门,果子和小小看客双手把我女儿高举起来拍摄的


巾帼英雄,向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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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者姓名:阿克英
留言时间:2008-2-4
内  容:
请问不可移动文物的所谓“异地复建”保护方式是否有执行标准?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那么由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是否可以算作“特殊情况”?在迁建这一问题上,《文保法》中也并没有规定不同级别的文保单位可以享有不同的保护标准,那么北京市的“区级以上文保单位原则上原址保护,区级以下可以异地复建”地方标准是否违法?另外,迁建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否有法可依?没有测绘、调研备案,各个构建没有编号、拍照的文物建筑直接被以异地复建的名义拆毁是否是违规违法?
回 复 人:北京市文物局
回复时间:2008-2-27
回复内容:
阿克英:
    您关于“不可移动文物异地复建”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不可移动文物迁移异地保护,是在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保护措施。实施迁移,必须是建设工程特别需要,而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按文物的不同级别,报国务院、市政府或者区县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迁移异地保护。
    2、异地迁移的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3、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迁移工程也做了有关规定,如果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3款的规定,要予以行政处罚。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可在我局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bjww.gov.cn。
发表于 2008-3-2 1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有些疑点,既然是异地重建为什么构件不编号?以前亲见古建拆除重建的,可不是这样,这些人怎么看都是拆旧房子呢。

也希望我的担心多余。这地方寸土寸金,利益驱使不择手段也是可能的,这时候面对他们自圆其说,道德与法律都是苍白的。

最后一点希望就是能够重建,毕竟是有胜于无。

发表于 2008-3-2 1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汗颜,这样的活在故宫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鄙视他们!!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在城市危改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

3.市文物局审查危改片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方案时,一般按照如下原则掌握:
  危改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普查登记项目根据文物法的有关要求必须原址保护。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得损毁、改建、拆除文物建筑及附属物,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兴建新的建筑物,应符合已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的要求,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须经市文物局同意。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普查登记项目未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由各区文物主管部门确定其范围,应及时报市文物局和市规划委备案,并在危改规划方案中予以确定。

……

http://www.bjww.gov.cn/2005/8-3/15328.shtml

发表于 2008-3-2 14: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根本就是野蛮拆迁,木构件到处乱扔,不知打算如何重建?

akeyking和河豚哥都是古建筑专家,说说这样的拆除工序对重建的好处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4: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

700元雇了半天的吊车,卸下了最后的大梁。现场有文物局人员拍照。吊车的工作人员中午就赶到别的工地去了,不是专门来拆会同四译馆的。





1 X" E$ ]5 Z% V* K/ v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 14:04:37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4: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3-2 14: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文化部门真够悲哀的,就是政府的办事员,一点独立管理的可能都没有。政府说拆那里,就跑哪里遛个弯,这样麻木的工作性质意义不大。我最讨厌对时事抱怨,但是眼见这样的人和事还是不能没有想法。
发表于 2008-3-2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呦我的天,这梁架斗拱都碎了,很多不能再用,难道用新构件重建?

发表于 2008-3-2 14: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檐斗拱和垫板还有彩画遗迹
发表于 2008-3-2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檐拱眼壁彩画也是当年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5: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穿插枋下的这个像宋“压跳”一样的雀替构件,很重要。清代一般规制是不做出那个“绰木枋”一样的东西,只是一个雀替,而且那个单拱也不做成现在这样的宋“丁头拱”的形式,一般只是与雀替连在一起为一块木头刻出。驼峰也很特别,不过看样子年代很晚了。

拱眼壁绘火焰珠,应该是清代晚期重改成华严庵后的产物。

发表于 2008-3-2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庑殿顶的大殿居然只是文物普查登记项目,连个文保单位都不是,还有某所谓古建专家"王不是人"将它定为华严庵,可见某些SB们的丑恶嘴脸,天理何在啊...等着后悔吧!!!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5: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后河沿的确切地址

上下两瓣的明代椽椀

斜向的“扒梁”

这个很明代

向上翘的仔角梁


发表于 2008-3-2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拍得太好了,钉头拱和两瓣的椽椀都是明式建筑大木作的特点。内行就是不一样。

这图片很珍贵,如果不是这样得来的就值得欣喜。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7: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的心都碎了……

发表于 2008-3-2 17: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同四译馆的“遗照”(去年拍摄的)

 

 

本人去年秋天在宣武独自拍摄了一段时间,感觉那时的会同四译馆附近已经是荒凉的就剩下砖瓦和枯树了,但是会同四译馆还孤零零的立在那里,就在昨天我还经过了这个地方,比起去年房子又少了不少,几乎已经是一片残垣,有为大妈告诉我这已经是拆的第3拨了,会同四译馆倒下了,宣南文化究竟还有多少值得我们去纪录的,我不得而知。

[em03]4 y1 F o7 Y: Y! |8 h$ 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 18:03:24编辑过]
发表于 2008-3-2 18: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定门会被重建,那么别的什么也有可能被重建,只是重建的不是文物,起码现在不是。

除了拆除就没有别的方案了吗?盖新房子就必须把老的全拆了吗?

我是行外人说的是外行话,可是批复拆除的行内人就是内行吗?

: U' k4 k: C h; ^0 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2 13:13:01编辑过]
发表于 2008-3-2 18: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akeyking在2008-3-2 17:14:01的发言:

可是我的心都碎了……

一样的心情,这个建筑毁了,就算重建也是盗世欺名。

这木构件大多数都毁了,所谓“重建”,不过是视觉上欺骗大众——又那么一个玩意立在那里了。可是明代建筑表现在每一构件上的特点、整体的神韵,是如何也不能恢复的!

春节去了南方,与东南大学几位老师谈论过明代建筑,当时谈论内容没涉这个建筑,可见所知不广。春节后,安徽、北京明代建筑连续被毁,真让人痛心!

发表于 2008-3-2 18: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北京2008在2008-3-2 18:07:52的发言:

永定门会被重建,那么别的什么也有可能被重建,只是重建的不是文物,起码现在不是。

除了拆除就没有别的方案了吗?盖新房子就必须把老的全拆了吗?

我是行外人说的是外行话,可是行内人就是内行吗?

假的永远成不了真的,这样追求利益谋杀古建筑太可耻,您一点没说外行话。

发表于 2008-3-2 1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别忘了,当年的过街楼,也是以所谓的“迁建”名义拆掉的,请问过街楼现在迁到哪去了?
发表于 2008-3-2 2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一阵阵烟土腾空伴随着拆卸工人的喝彩

不禁为今后的文化与传承而惋惜。

我站在废墟中 亲眼见着 那些木构建筑被拆除

拿着相机的手按不动快门。

若是如此 世界便没有存在的意义 一切已中断。

http://120.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8/3/1/20/9/1190844eb8d.jpg[/IMG]
发表于 2008-3-2 2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语言可以描述我此刻的心情……

我在学着习惯这些,但我可能永远也习惯不了……

眼睁睁看着一个你至亲至爱的人死在你面前,而你却无能为力,那种自责与痛苦,只有自己才能明白……

除了钱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发表于 2008-3-2 2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座价值无法估量的建筑,丁头拱第二跳华拱变沓头承梁的压跳做法是宋法式上记录的做法,而这座明代始建的大殿居然保留这样的做法!!!! 只是从沓头变雀替。太珍贵了这个实例!!!! 拆了,可能就再也没有了!

发表于 2008-3-2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大家别忘了,当年的过街楼,也是以所谓的“迁建”名义拆掉的,请问过街楼现在迁到哪去了?

过街楼宣武区拨了二十五万重建,但没找到地方,很多地方都说那个是过死人用的不吉利不愿意,所以就一直这么耗着,估计一时半会儿建不起来的

' p, H# U- Z) U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 22:47:41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houlei_001在2008-3-2 22:45:39的发言:
QUOTE:
QUOTE:
大家别忘了,当年的过街楼,也是以所谓的“迁建”名义拆掉的,请问过街楼现在迁到哪去了?

过街楼宣武区拨了二十五万重建,但没找到地方,很多地方都说那个是过死人用的不吉利不愿意,所以就一直这么耗着,估计一时半会儿建不起来的


开玩笑!文物古建筑在没有选好“复建”的位置之前怎么可以就拆呢?!当时宣武区政府是承诺复建在陶然亭公园里,所以才动的。再者说,经历过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停留过孙中山脚步的粤东新馆,当时也是宣武区政府承诺复建在现在南横西街东口那个小院北侧的,到现在了也没建呀——难道这也和老百姓忌讳有关系?!据我所知,很多宣武区土生土长的老百姓至今都对过街楼和粤东新馆等等文物的被拆耿耿于怀,为这些文物至今未被“复建”鸣不平。怎么就又把矛盾责任推到人民大众身上了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6日看片会小品

向日葵来看:


发表于 2008-3-2 2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独特了!!!里翘直接承穿插枋(是柱头科的么?)

发表于 2008-3-2 2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柱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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