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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胡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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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胡同文化- I& f) Q6 |4 z. _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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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文化【转贴,原作者:老三届】
曾几何时中华大地刮起了一股“文化风”。“文化”强省、“文化”强县的口号不绝于耳,为了争个历史上的酸秀才,几个地方打得一蹋糊涂,甚至传说中的人物也突然都找到自己的户籍了,而且不是一个,这要是真给发身份证的话,还挺不好整。
在北京的胡同住了几十年,左邻右舍的聊天侃山,没谁张嘴闭嘴说文化的。除了皇城里边和外边的传闻,就是张家长李家短,三蛤蟆五只眼的话题。
胡同,并且被文化了是近年的事儿,特别是:
让南锣鼓巷闹的
报纸杂志上有关南锣鼓巷体现了北京胡同文化的报道、特写、随笔一篇接一篇,来北京旅游的外地人和外国人如果不去转转就跟没爬长城和没吃烤鸭一样好像没到北京,很没面子的。
写过一篇小文《南锣鼓巷是胡同文化吗?》,对南锣鼓巷的现状表示了绝然不同的看法,南锣鼓巷绝对不是文化,更与胡同文化扯不上。说句不客气点儿的北京话,扯淡!
在南锣鼓巷北面口对口的还有北锣鼓巷胡同,南锣鼓巷里人挨人的,能把脑浆子都挤出来了,也没人往北边那个口进去看看。为什么?北边没文化?
南锣鼓巷从前,还不是很远的从前,20年前吧,南北两边一样。现在唯一的不同就是南边把院墙开了洞,把住家改成铺子,茶吧、咖啡吧、就文化了?哪这文化也太贱点儿,欠给两大嘴巴?!
什么是文化
实在气不忿,话糙了点儿。还是回到比较文明的轨道上。先看看“什么是‘文化’”?老祖宗是怎么说的?
汉代刘向《说苑.指武》:“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晋束皙《补亡诗.由仪》:“文化内辑,武功外悠。”
前蜀 杜光庭《贺鹤鸣化枯树再生表》:“修文化而服遐荒,耀武威而平九有。”
以上三位对“文化”的解意均为“文治教化”。
《辞海》对“文化”的定义有三:1、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2、泛指一般知识;3、古代封建统治者表述的文治教化。
《新华字典》多一条:指同一个历史时期的不依分布地点为转移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如: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等。
中文的“文化”对应成英文,用了三个英语词:culture、civilization、和literacy。这三个词基本上可以和《辞海》及《新华字典》的解释对应起来,但又各有所偏重。
Culture: the total of the inherited ideas, beliefs, values and knowledge, which constitute the shared bases of social action; the total range of activities and ideas of a people; artistic and intellectual pursuits and products tared; excellent in the arts, letters, manners, etc. 指:人类知识、信仰、行为、价值观念和艺术之总和,定义偏向“文”;
Civilization: an advanced state of human society, in which a high level of culture, science, and government has been reached. 既有culture的含义但偏向“文明”、“进化”,这个词更接近“化”;
Literacy: the quality of state of being literate, especially the ability to read and write. 则意为更具体的使用文字的能力和知识程度。
如果我们还承认《辞海》和《新华字典》是汉语的指南及权威的话,及相对应的英文词义中没找到一丝关于“文化”是把民房改成小卖部的内容,和任何经营活动均无关,是否应该更认真地探讨一下什么是“胡同”“文化”。
为把问题探讨更清楚些,下面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胡同”。
什么是胡同
《新华字典》:巷;小街道。
《辞海》:元人称街巷为胡同,后北方用为巷道的通称。
有意思的是北京出版社出的《北京土语词典》对“胡同儿”的解释:1、街巷,一般路较窄,以别于大街。单说时“同”变为去声、儿化,重读。如:“穿过一条胡同。”但在巷名中,“同”不儿化而轻读。如:“花枝胡同”。考据家或说是“門+共”(即“巷”)的分音;或说是“衚衕”变来;或说是蒙古语hottog 的音译。原义是“井”引申为“市井,坊巷。2、旧时北京人所说的“逛胡同儿”,“胡同儿特指妓院所在之地,前门外有“八大胡同儿”。
书读到这儿可能开始有点儿意思了。
胡同的功能
胡同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或其功能是什么?
让我们看与胡同差不多同时诞生的关汉卿同志是怎么用这个词的。他在杂剧《关大王独赴单刀会》中写道“你孩儿到那江东,旱路里摆着军马,水路里摆着战船,直杀一个血胡同”!哇,这个很酷!比动漫里面哼哼唧唧对话十来页,动作两、三下截然不同。
这里的“血胡同”,就是“杀出一条路”来。胡同、胡同,通道。
清朝,袁启旭《燕九竹枝词》“鞭梢乱点出胡同,道遇诸王一阵风。”胡同里纵马扬鞭不说,上了大道几个官二代就飚上了。看这潇洒劲头!跟今天二环上飞保时捷有一拼。
再进一步探讨一下,这是个什么样的通道呢?
北京胡同两侧是一家挨一家的四合院。不管这四合院有多大,大到像恭王府一样占了多少亩地,或小到仅有一进深的小院,外面就是由胡同串通起来。
说白了,胡同是以居住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不是用来开铺子的。笔者在北京曾先后在国子监、和小经厂两个胡同里住过,记忆中,这两个胡同至少在五十和六十年代是没有哪家凿开院墙开小铺的。
店铺都在“街”上。连接或串通若干条胡同的“街”是为居住在胡同里的人提供商品的地界儿。街概念比胡同要大。这点在英文里的表述也是同样的,小巷/胡同=lane;街/大道=street、avenue。
六十年代时记得的胡同里的一个小铺是北锣鼓巷和分司厅胡同交叉的十字路口处,有一家卖豆汁儿的。因为经常照顾它的生意,所以记得很牢。再后来在小经厂胡同里开了一家粮店,最近的杂货店在小经厂南口东边把角的地方。分司厅胡同口,临安定门内大街了,北边把角原来是卖南北豆腐的,南边把角是家牛羊肉铺子。
但是,不管从哪条大街一拐进胡同,人声鼎沸、车马萧萧之声立即淡静下来,这就是胡同。胡同是住人的,不是来开店的。
胡同文化
住人的胡同里有文化吗?当然有!因为人本身就是个文化载体。
笔者给胡同文化所作的定义:居住在四合院中老北京人的生活风貌、习俗观念、道德意识、邻里关系的总合。老北京人的典范生活方式。
除了这些软的,概念性的内容,胡同文化的硬件其实多的数不胜数。随便举几个例子,如:
四合院:就这个题目至少可以制造出几十个博士。
大门脸:对了。就这大门的门对子、门槛儿、门墩儿、台阶儿就多少文化在上面。据说北京最大的门对子是元世祖忽必烈请大画家赵孟頫(原文这里有些乱碼)
还有个门对子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同志写的,“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割断是非根”。一个要饭兼和尚的,当了皇帝,工作岗位变了,这学问也就长了,跟现在官场上是个官儿的就拿得出博士名片也差不多。这个对子是朱皇帝为了体现和谐社会与民同乐,马上要过年了,这家骟猪的屠户门口还没对子,于是御笔一挥而就。够对仗,也有气势,当时还不兴文字狱,否则,杀猪=朱,肯定是个灭九族的罪。
北京的胡同和它的文化随着元、明、清积淀了数百年。
胡同的封闭与没落?
在查找有关胡同的资料时,看到了汪曾祺老先生写的《胡同文化》,老人家满怀忧郁的写到,胡同的文化是封闭式的、没落的,北京人的特性是“忍”,当面对改革开放大潮时,旧的民居让位给了高层大厦,胡同文化早晚如同那个“拆”字一样随着推土机的轰鸣而消失。
很尊敬汪老先生,但对其此文的观点实难苟同。前人诗句中有“后衕环村尽溯游,凤山寺下换轻舟。”胡同并不封闭啊!
胡同的“同”字,“通”也。通道啊,是四合院与外界的交流渠道。一座城市其实就如一个人体,假如四合院是人体里的细胞,胡同就是微细血管;大街就是动静脉;商业区、娱乐区就是五脏六腑;城市的管理机构或国家的政府机关(紫禁城)就是心脏。一个拥有古老文明和文化传统的城市,只要有序的运作,与住所的具体形式关系并不大。
拿法国首都巴黎作个例子。
巴黎,法国的首都,欧洲的心脏。作为一座城市,巴黎也是倍受摧残。直至1852年,拿破仑三世任命奥斯曼男爵负责巴黎的城市规划和建筑。奥斯曼针对巴黎众多的木质结构建筑也是大搞拆迁,毁了不少古迹。但他以砂岩为主的建筑模式,及当年定下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7米的规定,至今仍在遵守。1871年的巴黎公社革命失败之前,革命者们对巴黎进行了火的洗礼,烧的很惨。多亏了奥斯曼的砂岩政策,使得后来的再建能有所依据。
在原老巴黎城墙的范围内,约105平方公里,有20个行政区,直至今日基本保持了原有风貌。塞纳河两岸的步行道仍是石子铺就,傍晚在这里漫步,除了欣赏旖旎在圣母院尖顶上的落日余晖,真会令人想象到当年豪华马车辚麟穿行,马蹄踏出点点火星的景象。不经意间你可能就会看到路边的房门上挂着一块铭牌,托尔斯泰曾于几几年至几几年居住在此、肖邦于那年病逝于此。巴黎公社社员最后的防守高地孟马特很像当年的天桥,是贫民阶层的娱乐场所。那个著名的红磨坊至今仍在大跳“康康舞”,而曾接待过诸如“塞尚、高更、毕加索、凡高、乔治.桑等著名艺术家的“兔子咖啡馆”,推门进去仍是低矮的顶棚,挤挤巴巴的小桌,还原汁原味着。
巴黎在近百多年间没拆老房子,也没进行城区的表面改造(实际上,巴黎对古城的排水和地铁交通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和更新,干的是实事)。
其实,古老和青春并不矛盾,传统与革新亦非对立,关键是如何看待它们并采取什么手段。胡同文化真的和开咖啡馆,经营小铺没什么太大关系。
对胡同文化的寻觅不可能在售卖情绪的店铺中获取,也不可能用猎奇的手指浮光掠影的数码下几张鲜亮的照片就算洞悉,肤浅是当下的通病,不可能真正的读懂胡同。胡同文化是居住在那里的老北京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生活滋润出来的,是静谧、是祥和、是温馨、是恬美、是无穷的回味和想念……
现在我们只能幻想一下,如果当初能接受梁思成先生的建议,将首都建在北京古城外,把一座古老的城市完整的保留下来,哪将不仅是对中国,而是为全人类留下一份多么无比珍贵的遗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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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恕我直言,这篇字读了五遍,越读越糊涂,我弄不清作者在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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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铁丝,本想编个烘笼烤烤湿了的东西,结果呢,绕脖子上打了个死结儿!

发表于 2011-12-18 2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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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句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1 C [; v T% u1 i% K1 u

橘是这样的http://blog.china50plus.com/blog/article_view.php?blog_id=3245&msg_id=1053069

发表于 2011-12-19 0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法律允许,我想,我也笑一下透着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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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一篇文字是我好多年没干的活儿了,年轻还 文艺青年 的时候,手碎,爱拆拆装装,结果呢,老是多出零件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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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着这篇文字的路数,我也拟了个题目,借这个题目说说我浅显的认识,算是剥开老大的枳——扭头不理不局气,吃不吃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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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拟的题目是:狗吃白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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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文的行文套下来,可以画一条这样的解题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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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5 ~/ O( y# W& j' ]4 F- E# @; K y

狗吃白薯。

* v) u3 A3 _: f* g

狗吃白薯成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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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啥都吃,与白薯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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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之所以被人们与白薯拴在一块堆儿,都是紫皮儿白薯给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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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皮儿白薯是白薯,但它代表不了整个食物链。如果能代表了,那红皮儿白薯岂不是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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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皮儿白薯原来是啥样。紫皮儿白薯现在是啥样。说紫皮儿白薯是食物链,欠挨大嘴巴。

7 K% ^/ y* N6 |4 n! J

什么是白薯。古人怎么说,工具书里怎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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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承认工具书的权威性,在对应的另一种语言中也找不到紫皮儿白薯代表食物链,并且光吃紫皮儿白薯是狗进食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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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有必要来看看什么是狗。工具书上如何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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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特性或狗是用来干什么的。

3 H: ~+ y3 e% I3 s. v

狗是一种牲畜。狗是一种怎么样的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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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眉。狗眼。狗尾巴(传说中狗摇尾巴是怎么形成的)。

8 `6 J+ \3 @, c8 X) O8 _3 [

原先的狗吃紫皮儿白薯是没有的事儿。

9 M" m* Z& C+ A7 h

狗的吃食跟了狗几百年,是一种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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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对食物选择的单向狭窄和狗体质的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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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对食物选择的单向狭窄和狗体质的衰弱是由于人们内心总存有要打它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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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体质并不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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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够”也——只要狗能挪窝儿,与其所吃啥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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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巴黎狗做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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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狗也挨过狠揍,但它选择食物不超过十五样的进食理念一直都被恪守着。商场着火燎了狗毛,幸亏有“十五样选食标准”在,为它疗伤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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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巴黎狗是多么漂亮且懂礼貌合规矩。

) i/ X. m$ I8 t/ X& C7 C

其实,古老和青春并不矛盾,传统与革新亦非对立,关键取决于采取的手段。狗吃白薯真的跟紫皮儿白薯没多大关系。

T, L* x# L8 ]

(人们)对狗吃白薯的欣赏根本不可能从紫皮儿白薯身上瞧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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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只能幻想一下,假若当初人们听从樊哙的建议该有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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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的写法会令文字细腻,但也会拉长证据链,这其中一环不搭扣都编不成一条结实的绳子。粗搓挓挲不光滑是这类试图论证说理文字的流行病,证据的小药儿不足,总给我有病乱寻理囫囵大把吞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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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行老先生是写此类文字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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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作者没恶意,就文字说文字,如果这篇小文儿的作者能看到,希望能够宽宥在下的莽撞和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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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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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有两种状态,其一为了宣泄某种情绪,类似《中华民谣》那首歌,每一句跟每一句都不搭调且逻辑性缺血,总起来看呢,有了一个古典氛围。其一为了证明什么,那就要在充分准备论据的基础上做 有机 的思考,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不能扯闲篇般随意撕点铺扯儿上手就来——要不,瞧着厚,真不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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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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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早上送我儿子们,电台里放诗词歌曲,忽然想起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 一句,早有先哲考证出 这里的 床 指的并非是我们睡觉的那张大床,而是井床。感受二者,举头低头之间,空间大不一样;屋里和井边,明月霜光,意境天壤之别。一个字的考证,剥开了一首诗的美,还原了诗人当时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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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思有真趣,老大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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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謝樓上各位高論,此是轉貼。在下與帖主不認識,源于海外北京人。多有思鄉之情不能已,寫點閑文聊聊者也!版主的宏論,我也看不懂(看不懂的才是好文啦)。倒是老大,說到了點上;南橘北枳,其意深邃。此公若在北京說南鑼鼓巷,必有“橘香”,如今旅居北美了,再論南鑼鼓巷,就“枳澀”了。在下愚鈍,只能如是理解了。
发表于 2011-12-19 10: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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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还要跟您道个歉,实在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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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一个好心转帖的帖子后面胡说八道有点不大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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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跟帖是一个纯技术性探讨帖子,只针对老大,说说我的想法,与楼主和原作者都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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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着我有必要强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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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候远在他乡的老街坊!!

发表于 2011-12-19 2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和尚还点化弟子:你失去一顶帽子,他可糊涂一辈子。

发表于 2011-12-19 2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锣鼓巷在2011-12-19 9:47:00的发言:
謝樓上各位高論,此是轉貼。在下與帖主不認識,源于海外北京人。多有思鄉之情不能已,寫點閑文聊聊者也!版主的宏論,我也看不懂(看不懂的才是好文啦)。倒是老大,說到了點上;南橘北枳,其意深邃。此公若在北京說南鑼鼓巷,必有“橘香”,如今旅居北美了,再論南鑼鼓巷,就“枳澀”了。在下愚鈍,只能如是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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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见解颇高,我还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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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是觉得楼主“移植”得颇为仓促,有些生长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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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那四千多字囫囵下来,连个章节都没有,看得人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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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还是很有逻辑性的,至少前面几部分格局还是中规中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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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提到的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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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的写法会令文字细腻,但也会拉长证据链,这其中一环不搭扣都编不成一条结实的绳子。粗搓挓挲不光滑是这类试图论证说理文字的流行病,证据的小药儿不足,总给我有病乱寻理囫囵大把吞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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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说得很是到位,这个几乎成了这类文字的通病。您可以慢慢琢磨。其他的当他没说。

发表于 2011-12-19 2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草长鹰飞)如果法律允许,我想,我也笑一下透...

版主辛苦,写了这老多文字,我要是应了你吧,怕我妈怪罪,我正在为她广集善缘,积德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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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应了你,你这许多字算是白白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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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也琢磨以你目前状态,打压一下是不是能算做善事呢——这,我还真不确定,为此我摇摆了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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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刚才打开网页的时候,从天而降的一缕思绪令我豁然开朗。那是今天下午看到一个故事,大概意识是:

2 V6 ]0 \! B$ s7 O

“古代一位混混买了三匹八吊钱一匹的布,付款时声称‘三八二十三’而不是‘三八二十四’,而且这位混混竟然以颈上人头作担保说自己是对的,只肯付二十三吊钱。

# M m, R. ?6 O* f! u7 z

一位小和尚打抱不平,说如果‘三八二十三’是对的,他愿意输掉头上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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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相持不下,于是来到小和尚的师傅——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和尚处,请他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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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和尚沉思了一会,竟然说‘三八就是二十三’,小混混是对的。

5 Z. H2 q+ J( p. H. t4 Y; i

于是小混混不仅用二十三吊钱拿走了三匹布,还得了小和尚的一顶帽子。

' e, |1 [+ Z4 V, c

……

4 a1 ^ M8 |5 e: f8 U+ I$ i G

(后文我没引用,因为那个争论颇多,世俗得紧,我嫌累赘。)

9 w8 c; X% d+ [# v2 G1 P3 e: W, O

但它适时地出现点化了我,二十三就二十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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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说是什么,便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3: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感謝樓上老大的精辟分析,是下了功夫的。轉貼的確倉促,沒有著力于編輯。令本文有証据練拉長,舉例龐雜,因文害意之嫌。欲給他編輯一下,這抽絲剝繭頗為不易,何況這是“鐵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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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作者撰文之時,可能也有“剪不斷理還亂”的困擾,在取捨上沒有理清,一直不能突出表達主題意見。正確的意思不外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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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鑼鼓巷,經過商業化的改造,已經不能代表老北京胡同文化了,成天地老外到此消費娛樂,住家的山牆掏洞開酒吧,使得自元代以來的胡同的意義和體統,蕩然無存,這是胡同文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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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n, N4 O$ }4 |4 U$ O

2,文化的載體是人。胡同的原住民,在現代化的生活壓力下,大都離開了南鑼鼓巷,留下的幾個耄耋老人,提馬扎坐牆根曬太陽的倒還年年可見,所聊的還有幾家長短?這是胡同文化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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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i: ^0 x# P$ b$ |( s

3,“如果当初能接受梁思成先生的建议,将首都。。”,這是一句沒有用的話,是不可逆轉的幻想。但是人們不斷地再講,這才是胡同文化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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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0 13:53:28编辑过]
发表于 2011-12-21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锣鼓巷)十分感謝樓上老大的精辟分析,是下了...

昨儿有个网友说:这个题目“胡同文化”,如果将“文化”作动词,而不是与“胡同”并列做名词,会好写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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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以为然。

发表于 2011-12-21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老鹰也是多事,转帖就是看个乐,所以我也转了个贴。对比我这个转贴,老鹰还不得写一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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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家不是在咱这主发,所以兴师动众的,有点小题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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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还是很喜欢看锣鼓巷(?)写的一些东西。很亲切,很随意,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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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还能继续看到锣鼓巷写的东西(写简体字或繁体字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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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冬至了,该弄点什么下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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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1 16:54:54编辑过]
发表于 2011-12-21 1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猪871在2011-12-21 16:54: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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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老鹰也是多事,转帖就是看个乐,所以我也转了个贴。对比我这个转贴,老鹰还不得写一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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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家不是在咱这主发,所以兴师动众的,有点小题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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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还是很喜欢看锣鼓巷(?)写的一些东西。很亲切,很随意,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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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还能继续看到锣鼓巷写的东西(写简体字或繁体字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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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冬至了,该弄点什么下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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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1 16:54: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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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哥记得曾经和版主论“五个指头不一般齐”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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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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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说的这句话“人家不是在咱这主发,所以兴师动众的,有点小题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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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两个词“嫡出”和“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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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 m6 `; I" f6 `7 t1 ?

其实版主打压得比较狠的文字,我还都觉得可以,至少比很多文字可阅读性强。不知道是版主觉得这类文字可塑性更好,还是觉得这类作者更能领会他的意思,批起来不遗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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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文字分两类,其中一类纯粹为了分享。为了分享某个记忆、某次经历或是随感而发,对这类文字应该更关注他写了什么,而不是他怎么写的。对于这类文字,一是要避免错别字;二是要真诚写字,别东贴西粘地把文字弄得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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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冬至,今儿收到一个短信,说冬至要吃饺子,因为吃饺子可以防止冻掉耳朵。没有耳朵的话,一是不漂亮,二是戴不了眼镜,三是听不了甜言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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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候猪哥,不戒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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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同事醉酒,吵吵得一屋子的人都知道他的信用卡密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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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1 19:56:22编辑过]
发表于 2011-12-22 13: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批评在下,总有不可悬格太高、立言太峻,须矜勉愚诚,有循循善诱至醇意思。这固然不错,然而问题实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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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以为,(夸大点儿说)论文(或者没羞没臊地直接说说“教文”)犹如教拳。老师傅教给学徒练一套拳并不太难。反复教习纠正姿势,自能熟练各种招数套路。随套式演练比划一番,亦可有模有样煞有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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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谈到为文方法,却不是这个层次的问题。还拿习拳说,谁会去追问这一招那一式为何是这样?这一套拳又是怎么创出来的?照着拳套,一招招演下去,当然不难,但若猝然应敌。何时宜用“黑虎偷心”,何处须使“白鹤亮翅”便费斟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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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拳的人习过几个套子,表演表演混个 练家子 的虚名还可以,一旦遇敌,弓也不弓、马也不马,哪里想得起什么“高探马”“揽雀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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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般好写字的人都是拿着自己的生命去就那一个一个套子,所以,你入了大圣劈挂门,就得学猴拳,而且只知道猴拳。以为所谓拳术就是大圣劈挂,大圣劈挂门的武术可以应付一切攻击。大伙儿似乎忽略了,以自己的身材、性向,对武术的看法感悟,是否合适去学猴拳。而如果猴拳能应付一切,那为啥又有其他各个拳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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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当初创立这套拳的人,是依着他对自己身材、能力的衡量,以及他所特别关切的一些问题设计,才建立的一组答案。学拳(写字)的人,不是呆呆地机械式地去演练一套拳,而是要由掌握其拳理拳意中,发现搏击的道理,并依据此时此地自家的需要发展出自己的招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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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舍己徇人未必贵”之著字径也。我版要想走远,某非此风,吾独期期以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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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砖批一些文字,是觉着批一批那些文字,对大家伙儿包括我有借鉴的标本意义,不出于成见恩怨。一篇字,有好也有不好,好处人人都见得,不好处总比好处藏得深些,扽出不好不伤及好,说不得一篇文字的不好,如何又能理得清她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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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也有审慎地选择,这是我的狡黠处。我所选择扔砖的文字,大都是私交甚好或是绵软宽厚之人的文字——我也害怕一说就跳一夸就笑 的个别网友,好听话谁都会说,可不适合在这里说,我的好听话儿应当全留给我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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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批评,不挨“骂”长不大,我欢迎有力有礼有节的批评,我觉着那是对我的鞭策——时不常挨一小鞭子,能让我不打瞌睡总醒着低头躬身努着拉咱这辆愈来愈漂亮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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