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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文人官僚的居家观念与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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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代北京文人官僚的居家观念与时尚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 刘凤云
05/12/2005 16:18:56     
 
 
  一
  对于土地与房产的投资,历来是古人在投资取向上的首选。降及清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社会上层更是把营建房屋作为其投资价值的重要筹码,既使普通的民人士子也大都愿将积蓄的主要财产用于营建住宅,有竹枝词曰:“深深画阁晓钟传,午院榴花红欲燃,搭得天棚如此阔,不知债负几分钱。” 这正是对京城“大治宅第”的社会时尚的生动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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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宅向有定制,如清初规定:亲王府基高十尺,外周围墙,正门广五间启门三。正殿广七间,后殿广五间,寝室二重,各广五间。世子府与郡王府,基高八尺,正门一重,正屋四重,正楼一重。贝勒府基高六尺,正门三间,启门一,堂屋五重。贝子及公府基高二尺,正房三间,启门一,堂屋四重。而公侯以下官民造屋,三品以上台基高二尺,以下至士民台基高一尺。 至于居宅的间数,既使是皇帝的赐宅,一品官员也不过二十间而已。但是,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制度已形同虚设,所谓“时际升平,四方安乐,故士大夫俱尚豪华。” 其风气导致了清人于居家建设上的日趋奢靡化,这以居住在北京内城的满族官僚最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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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满汉分城而居的原则,满、蒙、汉军八旗按旗分方位居于内城,所以内城中,满族官僚居住的大宅随处可见,“其式全仿府第为之”。 宅第之“门或三间或一间,巍峨华焕,二门以内必有厅事,厅事后又有三门,始至内眷所住之室,俗称上房,其巨者略如宫殿。大房东西必有套房,曰耳房,左右有东西厢,必三间,亦有耳房。”“或从二门以内,即以回廊接至上房,其式全仿王公邸第。盖内城诸宅多明代勋臣之旧,及入国朝,而世家大族乃又互相仿效,所以屋宇日华。” 从而使北京内城形成了府第鳞次栉比的现象,往往是一个胡同里并耸两所大宅。如“公敬文宅、贝子绵德宅具在石虎胡同”,“恭亲王府、贝子允禟宅俱在铁狮子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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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指出,这些府第大宅,多为明朝权贵所遗。但是,对于入主京城的满族新贵而言,他们除了依据权势和地位将其据为己有之外,还不断争购、增建,增饰崇丽。而且,即便是宅广第阔、富丽精雅之所,主人也乐此不疲。如位于大佛寺东街路西的“宝文靖公第”,“屋宇院落虽多而不统一,盖集之久而成者。”主人宝鋆为满族镶白旗人,道光年进士,同治、光绪两朝的大学士,任军机大臣二十余年。然其万机之暇仍不忘增置宅第。同治年间他又购得马大人胡同西口路北的一座宅子。是宅“壮丽庄严,宏敞精工,兼而有之,为东城第一。”嘉道时为尚书那彦成旧邸,其后人售于窦鋆。然宝鋆“终身不居,殁后仅奉其神主。如此大宅空闲数十年,可见当日之宽绰。” 而权势对于宅第的“支撑”,也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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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居于京城的王公贵族及京官大治宅第外,外任的满族官员任满回京也必置宅构屋,诸如被定为“满缺”的粤海关监督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晚清人崇彝记载:“粤海关监督固为优差,值此胜者不过三、四任,最先者为师曾,后为文銛、俊启,至光绪朝即稍衰矣。”实际上,除了上述几人外,还有同治中期出任此职的崇礼,皆有大宅,如崇礼在东四北六条胡同西口内,“有大宅一区,栋宇华好”。崇礼本内务府旗人,由圆明园苑丞起家,升至郎中,出为粤海关监督时,“粤乱初平,百货填积,故税收最旺。归京后,大治第宅,极有富名。”此外,“俊星东(俊启)在光绪初年任粤海关监督,连任凡三年,任满归京,广造房舍,建筑宏丽,侔于府第。”后为御史参劾,此房遂被没入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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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京城官僚们以聚敛之财争购宅第的风气,时人有记事诗讥讽曰:“解组归来买宅忙,亲朋欣庆碧华堂,看他营造看他卖,多少官居积宦囊。” 一句“多少官居积宦囊”,将官僚政治的腐败作了淋漓尽致地揭露,而“解组归来买宅忙”,“看他营造看他卖”,则通过官僚对宅第的追求可以看出时人的思想观念和社会风气,表明当时上层社会的价值取向仍集中于传统的房屋与土地的投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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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这种社会风气和观念并不止于北京,也并非仅流于满族权贵之中。康乾以后,随着封建盛世的出现,构屋治第亦然整个社会的一种时尚,汉人官僚尤其率多以奢靡相尚,于家乡购房建屋。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五月,康熙皇帝斥责曰:“奢侈之风汉人居多,今满官田舍俱在畿辅之地,”“汉人内或有自称道学、粉饰名节,而本乡房舍几致半城者有之,或多置园田者有之”。 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往往既有府第又建别业。这种居家状况在当时的文人官僚中颇有代表性,也相当普遍。它反映了上层社会的奢靡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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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上述官僚乡绅之外,大治宅府者还有豪商或者暴发户,也就是说,构屋之热也流于社会下层。据记载,有一长随,曾先后随侍数位达官显要,其本人亦身价大增,“竞至富有金帛,虽出身微贱,时思所以示子孙,于是增高阀阅,规占膏腴,画阁朱楼,比于邸第,青衣赤脚,侈埒侯王。已乃盛张管弦,集名流以荣乡里。”此事为纪晓岚所闻,书联撰额以为称贺,长随甚为荣耀,遍示戚里,将纪晓岚所书联额悬之庭堂,“其额曰:‘旦白堂’,联曰:‘家居化日光天下,人在春风和气中’。或以问文达,文达莞然曰:‘不尝听戏乎?旦上白口,即为家奴二字,至联语贯顶,则明明家人二字,巧诚有之,亦太矣。” 可见,在居家上的奢靡化倾向虽已影响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但社会下层之人构屋,既使不为规制所禁,也要受到等级观念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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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时,一般中小规模的住房造价约在六七十两白银之间。 这对大多数人家而言,也并非是个小数目。但在官僚仕宦的府第以及豪家大宅之中,仅“整所官邸的柱子(就)不下六百两。” 而普通的民家,只能是“瓦居三楹”而已,即这三间的造价也要在十两乃至数十两白银以上。可见,对居者而言,造房是其最大的消费之一。而在观念上形成的对房屋价值的认同,往往使一些人为此目标的实现殚心竭力,奋斗终生而不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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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在中国古代建筑中,“大屋顶”往往是展示其宏伟瑰丽的表现手法之一,它构成了中国古代建筑的重要特征。而现代西方人在关注中国“大屋顶”的宏丽的同时,还指出,大屋顶与众多的小屋顶所形成的重叠交错的稳定的自持系统同屋顶下的社会空间的层次是相一致的。 这一理论认识,可为对中国古代建筑及蕴含其中的居家文化的极为深刻的总结。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建筑喜用均齐对称的格局,自屋宇配置、空间结构到刻镂绘画,莫不皆然。目的在于表现出庄重的气氛,秩序化的格局,以衬托出高贵的地位。换言之,中国古代房屋的建筑格局与居家方式处处体现在礼法的约束中,并为其所模式化,这是中国古代居家文化的一大特点。而最能反映这种文化的社会空间层次的,就是在传统房屋建筑中普遍存在的四合院建筑,而四合院建筑尤以北京最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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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人夏仁虎曰:“京师屋制之美备甲于四方,以研究数百年,因地因时,皆有格局也。户必南向,廊必深,院必广,正屋必有后窗,故深严而轩朗。大家入门即不露行,以廊多于屋也。夏日,窗以绿色冷布糊之,内施以卷窗,昼卷而夜垂,以通空气。院广以便搭棚,人家有喜庆事,宾客皆集于棚下。正房必有附室,曰套间,亦曰耳房,以为休息及储藏之所。夏凉冬燠,四时皆宜者是矣。中下之户曰四合房、三合房。贫穷编户有所谓杂院者,一院之中,家占一室,萃而群居。” 这就是中国最传统的庭院式住宅,俗称为四合院。对于四合院在中国居家中的普遍性,长期生活在中国的朝鲜使臣朴趾源说过这样的话:“虽有大小奢俭之别,规模大率相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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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朴趾源还以异国人的视角,对四合院住宅所讲究的坐北朝南,前堂后室,重门多进,中轴对称等原则,以及磨砖对缝,黄松木架,风火双檐,方砖墁地等技法都作了较为详细的概述。他说:“凡室屋之制,必除地数百步,长广相适,铲划平正,可以测土圭、安针盘、然后筑台。台皆石址,或一级,或二级、三级,皆砖筑而磨石为甃。台上建屋皆一宇,更无曲折附丽。第一屋为内室,第二屋为中堂。第三屋为前堂,第四屋为外室。外室前临大道,为店房、为市廛。每堂前有左右翼室,是为廊庑寮厢。大约一屋长必六楹、八楹、十楹、十二楹,两楹之间甚广,几我国平屋二间。未尝随材短长,亦不任意阔狭,必准尺度为间架。屋皆五梁或七梁。从地至屋脊测其高下,檐为居中,故瓦沟如建瓴。屋左右及后面无冗檐,以砖筑墙,直埋椽头,尽屋之高,东西两墙各穿圆窗。面南皆户,正中一间为出入之门,必前后直对。屋三重四重,则门为六重八重,洞开则自内室门至外室门一望贯通,其直如矢。所谓洞开重门,我心如此者,以喻其正直也。” 可见,满族入主中原,传统的四合院居住模式不但未有丝毫改变,反而成为一种建筑文化和居家文化深刻地影响着时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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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考察以四合院为代表的传统居家文化时,我们不难发现,四合院有两大特征:其一,是它的封闭性,“高墙深院”。所谓“重门东向,朱楼环绕,外墙高照,内宇宏深。” 而《论语》中又有“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家室之女子”之句,说明墙垣的起源很早。而后,这种高墙垣的房屋建筑模式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它不仅用于官绅大户,也用于普通的民居。所谓“峻宇雕墙”,“家徒壁立”,即是对无论富者还是贫者都以墙院为居室之端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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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居家而言,院墙是国的城墙观念的延伸。清初文人李渔说:“国之宜固者城池,城池固而国始固,家之宜坚者墙壁,墙壁坚而家始坚。” 即院墙是居家者出于安全防护的需要所建。同时,院墙的建造,还是区别贫富、划分内外的界限的标志,它可以展示居室外部的的美观。所谓“昔人贫富,皆于墙壁间辨之。故富人润屋,贫士结庐,皆自墙壁始。墙壁者内外攸分,而人我相半者也。俗云:‘一家筑墙,两家好看。’”“界墙者,人我公私之畛域,家之外庐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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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来华的英国人即对中国的院墙产生了好奇,他们在进入北京城后,看见皇城以东“不显眼的普通人家的住宅,每一所房前面都有一面墙或一幅门帘,为的是不使街上来往行人看到房子里院。” 但对中国人而言,围墙的作用绝不仅仅是用来遮蔽外人的目光,在更大程度上,它使一个有着共同经济来源的家庭可以获得相对独立于外部的世界,即一个相对自主的活动空间。如清雍乾之际,“南沙蒋中堂溥,赐第在内城李广桥左。堂室宏丽,廊房曲折,有平台更爽垲,高柳碧梧,环列墙垣。” 墙垣内是一充满雅趣的空间。而且,院墙也圈定了居住空间的大小。十九世纪的英国人在京城见到的“ Leang公府”,“整座庭院为一道高墙所包围,墙南北长760英尺,东西宽378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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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住宅,将整个社会按家庭划分成一个个小小的社区,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经济结构模式与宗法制观念在地域空间的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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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从上述记载也不难看出,与高墙相配合的是它的组合式院落,院落同样表现出封闭性的特征,即所谓“深宅大院”。一般情况下,有一个院落的称为“小四合院”,小四合院布局简单,按照“凡家居住房,五间三间,循次第而造” 的规则,它至少应该有称作正房的北屋三间,屋内由隔断分成一明两暗,或两明一暗;有东西厢房各两间,南房三间。而且小四合院有卧砖到顶起脊的瓦房。院子里有砖墁的十字甬道,可通到东西南北屋的正门,屋门前都有台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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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两到三个院落组合的称中四合院,多个院落组合的称大四合院。根据靳麟先生《四合院》一文的描述:中四合院正房五至七间,由正房和耳房组成,屋内有木隔断或落地罩,有的正房和厢房带有廊子。厢房与耳房之间有‘过道儿’,可以通里院。里院的月亮门后立有影壁。 大四合院“正房是前廊后厦,后边有罩房。东西厢房南边的花墙子中间有一座‘垂花门’,……东西厢房都有抄手游廊,与垂花门相通。有的花墙子在垂花门两旁,镶上两三个‘漏窗’。正房与厢房之间,有圆月亮门儿,可以从过道到后院去,有的有过厅可以穿行。”“外院东西各有一道花墙,中间是月亮门,……可以从这个门到跨院去。南房有穿山游廊”,于是,形成东西南北互相通连的几个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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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清一代,京城仕宦人家的四合院多为上述深宅高墙的大四合院,高墙内有多个院子连接组合,堂屋、客厅、书房、寝室、庙宇等,无一不由院落环绕。如英国人斯当东笔下的前任粤海关监督的府第就有类似的情景。“整块园地由一个高的四方形砖墙圈起,在一边的角端由一个小门通过一个小窄便道进到里面,从外面看很简单朴素,里面却非常富丽堂皇。外围墙支着屋顶的上脊背,另一条内墙支着屋顶的下棱,两堵墙互相平行,当中建了仆人住房和办公室。其余整个园地分为若干大小不等的四合院,每个院内的房屋都建筑在花岗石台基上,四周都有廊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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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这种组合重叠的四合套院,为社会上层城居者的房屋模式,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以墙和院为特征的家居建筑,所体现的严谨的群体组合与空间结构的封闭性,是儒家的礼法精神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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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四合院在布局上讲究方正和中轴线对称的建筑手法与风格,是封建伦理纲常长幼有序、上下尊卑的社会关系与家庭关系的完美体现,其建筑格局是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最佳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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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院的房屋设计,讲究四方四正,四合里面含一个井字,纵横有序的排列出一个家族的等级序列。通常,四合院的建筑沿着中轴线向纵横两个方向铺展,层层套叠,大体上建在中央纵轴线上的为门房、堂屋、主要住房,建在左右纵轴线上的则是客厅、书房、次要住房等。在前堂后寝的总原则下,纵轴线上的房屋有着严格而又约定成俗的长幼有序的排列顺次。据张驭寰先生在《我国民间居住房屋之一瞥》中说,他所考察的清代北京民居建筑、四合院的分布特征为,“一般都有两进到三进甚至四进,以中轴为对称,院子内有倒座、垂花门、厢房、正房、耳房……一般将大门开在正房方向的东南角,采用‘坎宅巽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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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人震钧于《天咫偶闻》中的记载佐证了张驭寰先生的调查记录。他说:北京“内城房屋异于外城,外城式近南方,庭宇湫隘。内城则院落宽阔,屋宇高宏。门或三间、或一间,巍峨华焕。二门以内,必有厅事,厅事后又有三门,始至上房。厅事上房之巨者,至如殿宇。大房东西必有套房,名曰耳房,左右有东西厢,必三间,亦有耳房,名曰盝顶,或有从二门以内、即回廊相接,直至上房,其式全仿府第为之。”
  这进一步证明了当时社会上层官绅之家的宅居与官僚府第在建筑结构上的一致。这种建筑方式或形态遍及河北、东北以及南方各地,甚至在北部热河地区也不例外。所谓“鞑靼区(满族)住房建设构造和室内家具的简单同中国内地相差无几,大门之内通到一间堂屋,堂屋两边是两个小套间。” 毫无疑问,这应该是一个小四合院建筑。深宅大院礼法森严,小四合院同样讲究长幼有序,家长住正房,晚辈住厢房,南房作客厅或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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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在四合院自成体系的民居建筑中,处处都可以看到传统文化的巨大影响,方方正正的井字格局,隐含着居中与四面的方位意识。方正、对称,又是儒家平和、中正的中庸思想的具体体现,而中轴、轴线的对称和排列的有序性,则是封建伦理纲常长幼有序、上下尊卑的社会关系与家庭关系的完美体现。所以,四合院的民居,是以儒家的礼法为标准,融入了阴阳五行学说的价值判别,而在使用与分配上的等级划分,则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奉行与恪守。说明自周公制礼作乐,经孔子“齐之以礼”,最终形成传统文化系统而严密的典制,它以政治规范和道德规范作用于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由此建立起严格的空间等级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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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在清代,构园及园居生活,作为一种文化消费已成为时人、特别是文人官僚们所追求的社会时尚,是清代居家观念与文化的又一特征。在某种意义上,园林即是宅第的别称,是居家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嘉道时期的大官僚梁章钜说:“余三徙宅,而东偏俱有小园。”并有诗曰:“架石疏池并杂花,寻常书画客偏夸。居然吾亦吾庐爱,南北东园又一家。” 而“扬州仕宦人家,无不有园者。郡人即以其姓名之,如张姓则呼张园,李姓则呼为李园。” 然构园虽说以江南为盛,京城作为文人士子的聚居之地,其构园与园居之风也勘称表时代之风气,特别是那些寓居京城的达官显宦。如康熙朝大学士冯溥于广渠门外建有万柳堂,尚书徐乾学于骡马市大街以南的神仙胡同构碧山堂。雍正年间大学士陈元龙“邸在(外城)绳匠胡同北,有圣祖御书爱日堂额。西有园亭,通北半截胡同。” 乾隆朝军机大臣汪由敦“第在东四北十三巷,后改称汪家胡同。宅在路北,园在路南。” 可以说,人们在接受四合院的同时,园居已成为清代士人官僚家居生活的又一种方式,其中蕴含着他们丰富的思想世界和社会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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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园居使家居生活个性化,表现的是士人官僚的个性品格。如前所述,以四合院为代表的筑房手法,曾规范着社会上各个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其严格遵循的中轴对称、前堂后寝等儒家礼法已被模式化。但耐人寻味的是,这种筑房手法并没有影响到私家园林的构筑。虽然,私家园林同样处于封建传统文化的制约下,园林中的每一处景致又都出自工匠之手,其建筑有许多共性可循,但由于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美学思想和旨趣的不同,又必然会出现创造手法的不同,从而表现出不同的追求。特别是当士大夫以园林作为自己理想的生活空间,在追求一种境界中构筑自己的生存环境时,其在叠山理水、凿池垒石的过程中,便自然地融入了园主的意志与思想,从这一意义上说,园林中所布设的山石、花木、亭阁、廊榭、流水以及额匾楹联,即是主人人格化的自然作品。   其次,园居反映了士人官僚们对世外桃源的精神生活的追求。道光时官至大学士的阮元在其“蝶梦园”中有记云:“辛未、壬申间,余在京师赁屋于西城阜城门内之上冈。有通沟自北而南,至冈折而东。冈临沟上,门多古槐。屋后小园,不足十亩,而亭馆花木之胜,在城中为佳境矣。松、柏、桑、槐、柳、棠、梨、桃、李、杏、枣、柰,丁香、茶、藤萝之属,交柯接荫。玲峰石井,嵌崎其间,有一轩二亭一台,花辰月夕,不知门外有缁尘也。” 与阮元同时的文人钱咏在谈到京城圆明园东南隅的澄怀园时,有这样的感慨,他说:园中“方塘若镜,红藕如船,杰阁参差,绿槐夹道,真仙境也。”于内“读画评书,征歌度曲,殊不知有春明门外十丈红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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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人的眼中,园林中的自然景致可以净化尘世中的一切,正因如此,园居生活往往成为诸多归田官僚的首选。如乾隆时侍读学士图鞈布,虽官场然其性“懒撄世情,中岁即以疾见告。”辞官后,图鞈布筑室于西郊外,“篱扉茅檐轩窗精雅。院中垒石为山,奇峰崒岭,路径迂折,饶多清趣。后圃植花种蔬,公亲灌课。”后又筑墓于舍旁,病重时嘱其妻,曰“死即埋我于此,不必移至城中。” 又有满族人宜伯敦“生有儁才,寄怀山水”,故构有“且园”于东城帅府园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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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居使士子感受到了归田之后的那份摆脱世俗之后的超脱而轻松,他们追求的是安贫乐道,是归隐之后的心理宁境。以故,清人涨潮才有“胸藏丘壑,城市不异山林,兴寄烟霞,阎浮有如蓬岛” 之名句,即园林代表着毫无人世纷繁的仙境,是所谓蓬岛也,也即指隐士的心胸。而城市代表车马喧嚣,功名利禄之俗。由此,我们不难参出士子归田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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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园居以“回归自然”为时尚,表现出士人官僚追求以自然为本的艺术手段和价值观念。在构园的过程中,时人最先强调的是与自然的和谐并顺乎自然。明代园林艺术家计成在其《园冶》一书中说:凡兴造,要“量其广狭,随曲合方”,“架屋随基”,“格式随宜”。“能妙于得体合宜,未可拘牵。假如基地偏狭邻嵌何必欲求其齐?其屋架何必拘三五间,半门一厅,自然雅称。”又曰:“如方如圆,似偏似曲,如长弯而环壁,似偏阔以铺云,高方欲就亭台,似凹可开池沼”。其中,始终强调了因地制宜、随势赋形的园林建筑理念与建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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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中,北京的名园,大都体现出上述原则,在叠山理水凿池垒石上表现出一种合乎自然的景观组合。在以适应自然为原则的过程中,园林的布局以朴实、自然、含蓄、淡雅为格调,它成为士人官僚们追求的一种境界。如王府园林中最负盛名者为二龙坑之郑王府,“其园甚钜丽,奥如旷如,各极其妙。” “引池垒石,饶有幽致”。 宅第之园中半亩园、怡园、万柳堂以及寄园等集一时之盛的名园,也无不于自然中表现着构园的旨趣。如王熙的怡园“水石之妙,有若天然”。 朱彝尊有讌集怡园诗六首,其中有云:“石自吴人垒,梯悬汉栈牢。白榆星历历,苍藓路高高。宛得棲林趣,浑忘步履劳。”又曰:“涧白泉初徙,篱金菊未枯。夕曛含略杓,乱石点樗蒲。” 又如赵吉士(康熙朝官户科给事中)的寄园,在菜市西南教子胡同园,查慎行游寄园诗云:“萦成曲磴叠成冈,高着楼台短着墙。花气清如初过雨,树荫浓爱未结霜。” 由时人的游园诗中不难看出,园中山石、花木、涧泉、楼台,浑然天成,幽邃、古朴,而富于山野的自然气息。所以,士人官僚一旦置身于园林中,便会有回归自然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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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园居还是士人官僚们于自然中修心养性,陶冶情操、舒展情趣的地域空间。清代文人涨潮曰:“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植柳可以邀蝉”。 于此,作者将文人在享受园居生活时的情趣、乐趣,以及悠闲自得的心情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同时也将人与自然关系作了最美的描述,即小池浮萍、高台明月、芭蕉晚雨、柳树蝉鸣、松林风声的自然景致以及艺花赏蝶、垒石观山、凿池戏水、筑台览月的人的行经,于园居中达到了统一。它充分证明,古代传统文化注重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追求的是人在自然中返璞归真的精神享受,以及充分感受自然与人的物我难分、从而达到合二而一的理想境界,最终形成一种淡泊、高远、幽雅而又古朴的文化风格。这种文化风格应该视为古代居家文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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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通过对清代京城文人官僚们的居家观念与时尚的考察,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由于人们的文化素养、个人品格、经济条件以及地理环境的不同,居家观念也会有所不同。但是,文化的传承、环境的熏染,以及人类的天性与对自然的追求,使得人们的居家观念在理念和范式中不乏个性的展示,在个性的展示中融会贯穿着传统文化深邃而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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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12: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还凑合,只不过资料不够深,视角不够犀利罢了,作者还是欠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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