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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在北总布胡同租住的6年多,是两人对中国建筑史及文物保护做出重要贡献的时期。.....”
认同贡献,但一个只是因为某个人租住的地方,用不用按文物去保护,有待商榷。
北京的地面上,名人居住过的地方多如牛毛。分布在各个角落,如都要如此保护,呵呵............................
更重要的是,房子的现状是不是当年的模样?别一保护,再保护出一个赝品院落............................
一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
依的什么法?谁批准的?
这些以后都应该公布出来,看看到底有没有官商勾结。
已成这样,就是赝品。
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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