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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十三陵之一 裕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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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裕陵的墓主朱祁镇,年号:正统、天顺;在位时受大太监王振怂恿,率兵御驾亲征与瓦剌军征战而被俘,于是就演绎出在北平被困的危难时期,于谦拥立英宗弟为皇、统领京师军民血战保卫北京城的可歌可泣之壮举。这位英宗帝后来被放归京城后,勾结宫里太监,趁其弟景泰皇帝病危之机,杀入皇宫,夺门复辟,再度登基称皇,取年号:天顺,死后葬于裕陵。

明十三陵之一 裕陵

明十三陵之一 裕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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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0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怆!
发表于 2008-12-10 0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景泰皇帝不是个东西,手段拙劣而卑鄙。但很多人因为于谦被杀,非常反感英宗,也同情景泰皇帝。

发表于 2008-12-10 0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未开放的陵寝中看,英宗在历史上也算是传奇了,幼年继位,青年被俘,当了八年囚徒,中年夺门再次继位,晚年又经历了一次政变,争议颇多,但最终由他废除了从太祖朱元璋开始的殉葬制度,当年明月对其评价为“不是一个好皇帝,但是 一个好人”
发表于 2008-12-10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Tyger在2008-12-10 8:36: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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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皇帝不是个东西,手段拙劣而卑鄙。但很多人因为于谦被杀,非常反感英宗,也同情景泰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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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皇帝都挺个性的,哈哈哈

发表于 2008-12-10 0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宗因为废除殉葬制度一直受到好评价,看来人只要有一善便会受到肯定。

5 w3 r) ]3 |' |, Y+ G# d8 h

天顺年号起用仓促,明朝是不使用前朝使用过的年号的,天顺年号元代小皇帝、金代山东起义军使用过,尤其严重的是景泰七年浙江盗贼李珍(好象是我的本家啊……)也使用过,如此前一年盗贼年号到了第二年变成皇帝年号的事,真够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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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明朝人从没批评天顺年号的使用,足见理解这是仓促的缘故。相反的例子,正德年号是西夏曾使用过的,明朝人则仿照宋太祖的口气说“这是宰相没学问的缘故啊”(宋太祖因为“乾德”年号前蜀曾使用过,这样抱怨)。。。

发表于 2008-12-10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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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天顺一朝是大明由盛转衰时期,英宗当然要负首责。ffice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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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重大过错是为宦官干政开启了更为方便之门,此例一开,危害了大半个大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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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战斗力之弱,是从仁宣之治时期就埋下了隐患,终于导致50万打不过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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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夺门之变后,曾一度励精图治,灭了徐、曹、石等人,但为期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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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在明皇帝中的确算是比较仁慈的,包括他对景泰及后妃的态度、废除殉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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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杀于谦、王文,与其他皇帝相比,尤其与永乐大帝相比,实在算是流血很少的政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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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最大过错是搞了宪宗这么个继承人。

发表于 2008-12-10 1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候用人制度太乱,没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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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性格反叛,他自作主张废除殉葬制度是个仁德之举,不过自作主张乱用人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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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规矩做事好,该用谁就用谁。不能由着性子,“私义行则乱”韩非子早就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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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废除殉葬制度,我觉得是个边缘问题,其实不废除又如何,那些人自己愿意给皇帝做妾的,这制度她们自己也知道。而且太祖到宣宗一直如此,也没人说不好;可知英宗做这事犹如孔乙己活在世上:有了别人便笑,没有别人也便那么活。。。

发表于 2008-12-10 1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悲怆!
中国建筑多以砖林结构,如长期不加以修复,用不了多长时间废墟都找不到了?
发表于 2008-12-10 1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笑溪在2008-12-10 10:00: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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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天顺一朝是大明由盛转衰时期,英宗当然要负首责。ffice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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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重大过错是为宦官干政开启了更为方便之门,此例一开,危害了大半个大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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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战斗力之弱,是从仁宣之治时期就埋下了隐患,终于导致50万打不过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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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夺门之变后,曾一度励精图治,灭了徐、曹、石等人,但为期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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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在明皇帝中的确算是比较仁慈的,包括他对景泰及后妃的态度、废除殉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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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杀于谦、王文,与其他皇帝相比,尤其与永乐大帝相比,实在算是流血很少的政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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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最大过错是搞了宪宗这么个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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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明代卫所军的战斗力已经不行了。说白了,就是弄一批国营农场的农民上阵打仗。养百万兵不费朝廷一钱,岂能有这等好事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各位老师、同仁们的关注、品评,能让俺获知更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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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补充一张07年数码照的


发表于 2008-12-10 14: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吃不记打的混蛋皇帝明英宗

明英宗听信王振,被害得身陷敌营,失去皇位,复辟之后仍然念念不忘他的“王先生”,在智化寺里建祠立像,可谓记吃不记打。明英宗临死取消女子殉葬制度一直为人称道,可是《春秋》曹刿论战怎么说来着?“小惠未遍,不足以为信”。几个女子是不用死了,可是土木堡的50万冤魂何处诉冤?50多名阵亡的部级官员何处诉冤?于谦又何处诉冤?明朝因此险些迁都南京,于谦认为如果迁都,就会像南宋那样,北方国土尽丧敌手,断言“有欲迁都者斩”,于谦功莫大焉,所以现在北京无人敢拆他的老宅。景泰帝虽然自私,但是危难之际重用于谦,守住京城,仅此一功,可垂后世。至于景泰帝贪恋皇位,那么又有哪个皇帝不是贪恋皇位呢?看看后来明英宗重用的那些人吧,石亨,曹太监,徐有贞,个个混蛋,造反,政变。重用混蛋的皇帝,自己不是大混蛋吗?附带说,外交部街,旧称石大人胡同,就是石亨住过的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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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专权误国  英宗立碑建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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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毁碑废祠  方丈盗卖藻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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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化寺里故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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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陆元   供图:fang916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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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明代古刹智化寺的后殿大悲殿整修完工,布置为京音乐展厅,首次向公众开放。智化寺是国务院1961年公布的与天安门、故宫同为第一批全国重点的文保单位,位于北京东城区禄米仓胡同,以保存有明代古建筑群和明代京音乐而著称。所谓京音乐,就是明代的宫廷音乐。智化寺何来宫廷音乐呢?因为它的创建人就是明代权倾一朝的太监头目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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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监建家庙,皇帝赐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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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是河北省蔚州人,原为儒生,曾任过地方教官,后因官场失意,进京当了太监。王振因有文化,被派去辅导太子朱祁镇读书。1435年,虚岁才9岁的朱祁镇继承皇位,即明英宗,他提升老师王振为执掌大权的司礼监秉笔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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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太监普遍信佛,有钱有势的太监还自建家庙,作为休假享乐的场所和退休养老的住处。王振将自己在禄米仓胡同的住宅改建为拥有东西三路、前后四进的大寺院,佛殿屋顶都使用明代皇家神殿规格的黑色琉璃瓦,并将宫廷乐谱、乐器和乐师也弄进了庙中。《明史》说王振自正统七年颇有威望的太皇太后死后,“遂跋扈不可制,作大第皇城东,建智化寺,穷极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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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为王振家庙命名为“智化寺”,并赐匾额“敕赐智化寺”。智化寺庭院至今还有王振立于正统九年(1444年)九月九日的建寺碑,他选这个日子立碑,意在让自己好运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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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化寺成了王振招权纳贿的巢穴,有个江南巡抚周忱,闻听寺院建成,就奉送了一尊纯金观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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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征瞎指挥,害惨明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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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唯恐百官看不起自己,就故意折辱摧残。许多尚书、侍郎这样的部长、副部长级大官触犯了王振,都被押至天安门前的长安门外戴枷罚跪。他任人唯亲,广收贿赂,还将王家的侄子封为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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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年,蒙古族瓦剌部进犯大同。王振为了立威扬名,怂恿23岁的明英宗御驾亲征,他自己则充当实际上的总司令。王振领着50万大军仓促上路,一路上瞎指挥,懂得军事的官员多次进言,他一概不听,到了大同,眼见得战事惨烈,死尸遍地,才知道打仗非同儿戏。王振心中害怕,被迫班师,但又想带着皇帝回趟蔚州老家,以炫耀威势。兵发半途,王振又想起大军会践踏掉他老家的庄稼,忽又改令掉头仍走口外。反复折腾,终于在河北省怀来县的土木堡被瓦剌军追上,50万人全军覆没,王振被早怀愤怒的护卫将军樊忠打死,明英宗遭敌生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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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英宗立碑建祠,乾隆帝毁碑废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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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耗传至京城,明英宗的弟弟做了皇帝,即景泰帝,他遥尊兄长为太上皇。景泰帝下令将王振灭族抄家,王振家人全被处死,查抄的财物有金银60余库,玉盘上百件,六、七尺高的珊瑚树20余株,其它珍宝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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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明英宗获释回京,被景泰帝软禁在南宫,即今南池子普度寺一带。七年后景泰帝病危,明英宗乘机复辟,再度当上了皇帝,但他仍不明白自己兵败被俘、失去皇位的惨遇皆系王振造成,反而倍加思念王振。明英宗复辟当年,就为尸骨无存的王振招魂赐葬,并将智化寺后院的西配殿辟为“旌忠祠”,为王振雕像供奉,还树立了“皇明恩典碑”,表彰王振的“功劳”,美化他在土木堡军败之际“引刀自刎”。明英宗还在“皇帝圣旨碑”上写道,禁止闲杂人等在智化寺捣乱,“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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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日下旧闻考》记述,乾隆八年,御史沈廷芳偶然发现智化寺内竟然还有王振的雕像,他马上向乾隆皇帝报告。乾隆下令将王振雕像毁弃,旌忠祠取缔。寺中所有石碑虽然难以尽数捣毁,但将碑文中涉及王振姓名头衔的文字全部凿掉。至今这些被凿掉王振文字的石碑仍有6块,还在智化寺中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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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殿仍完好,藻井被盗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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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智化寺庭院低于禄米仓胡同的路面约有1米。因为数百年来居民向路心倾倒炉灰和渣土,又几经修路垫地,路基被逐渐抬高,而智化寺庭院还维持着原样,这也反映出古寺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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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化寺内共有智化门、智化殿、万佛阁、大悲堂四进佛殿,不仅均为明代原构建筑,而且殿中还保留着大量的明代石雕、木雕和彩绘。在万佛阁底层的如来殿中,还有两座当年明英宗赐给王振的木质藏经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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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两座佛殿中的木雕藻井却已不见踪影。其中万佛阁藻井位置现由木板代替,而智化殿里的藻井位置上则用一幅喷绘图片来展示藻井原貌。原来,这两堂藻井已于75年前被寺院方丈盗卖给美国文物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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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智化寺方丈因香火冷清,生活困顿,在盗卖了寺中许多古柏后,又将佛殿藻井拆卸,意欲出售。为博物馆收购文物的美国人发现后,认为藻井年代久远,做工精致,艺术价值颇高,恐直接出面会导致抬价或节外生枝,遂委托中国文物贩子以看中藻井上的楠木欲买去做棺材为名,转手将藻井买走运往美国。这两堂藻井被分为两次盗卖,现分存于美国的两家博物馆内。









发表于 2008-12-10 14: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食烟火斋在2008-12-10 14:08: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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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听信王振,被害得身陷敌营,失去皇位,复辟之后仍然念念不忘他的“王先生”,在智化寺里建祠立像,可谓记吃不记打。明英宗临死取消女子殉葬制度一直为人称道,可是《春秋》曹刿论战怎么说来着?“小惠未遍,不足以为信”。几个女子是不用死了,可是土木堡的50万冤魂何处诉冤?50多名阵亡的部级官员何处诉冤?于谦又何处诉冤?明朝因此险些迁都南京,于谦认为如果迁都,就会像南宋那样,北方国土尽丧敌手,断言“有欲迁都者斩”,于谦功莫大焉,所以现在北京无人敢拆他的老宅。景泰帝虽然自私,但是危难之际重用于谦,守住京城,仅此一功,可垂后世。至于景泰帝贪恋皇位,那么又有哪个皇帝不是贪恋皇位呢?看看后来明英宗重用的那些人吧,石亨,曹太监,徐有贞,个个混蛋,造反,政变。重用混蛋的皇帝,自己不是大混蛋吗?附带说,外交部街,旧称石大人胡同,就是石亨住过的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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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这词用的不厚道。藻井是寺庙所有的财产,在当时并非法律保护的文物,充其量是艺术工艺品,寺庙有权利支配。何况寺庙香火冷清,还非要让人家穷的饿死不成?
发表于 2008-12-10 16: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张片子都不错,欣赏了.
发表于 2008-12-10 17: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就是盗卖

“盗卖”这词用的不厚道。藻井是寺庙所有的财产,在当时并非法律保护的文物,充其量是艺术工艺品,寺庙有权利支配。何况寺庙香火冷清,还非要让人家穷的饿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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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大家都是一家之言,各抒己见,我也无意强求别人全都接受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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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藻井是寺庙所有的财产”,但是并非方丈个人的财产。方丈对于寺庙,类似经理对于公司,他只有管理权,没有产权,只有管好的义务,没有破坏的权力。假如经理盗卖了公司的财产,董事会和股东能够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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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寺庙有权力支配”,是吗?故宫博物院是故宫的管理单位,他有权力拍卖太和殿的藻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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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化寺原来的主人是王振,1930年时期的主人是谁?反正不是那个方丈。“佛、法、僧”号称佛家三宝,寺庙是佛家道场,身为方丈,他有义务弘扬佛法,没有权力破坏道场。他那叫“护身”,不叫“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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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吃不饱饭,确实是个难题。但是他可以辞职,可以去别处挂单,可以还俗谋生,没人强迫他死守,唯独不可以拆庙。当年朱元璋在皇觉寺也是没有饭吃,师傅叫他四处云游乞讨,他不也活下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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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代泰和五年(1205年),凤翔县法门寺净土院僧人法爽,为了“欲构宝塔十九座,焚己身以供养”,在火中宣法“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心,是诸佛教”。这才是舍身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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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66年,几百名红卫兵来到法门寺,要铲平宝塔,发掘地宫,住持良卿法师劝阻无效,毅然用点灯的煤油当场自焚而死,吓跑了无法无天的红卫兵,这才是舍身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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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以我认为,怕饿死,就不要出家,要出家,就不应拆庙。对不对的,大家公论可也。

发表于 2008-12-10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道士在敦煌算不算盗卖?

王道士当年是敦煌石窟的管理人,是他发现了藏经洞,他也缺钱花,他也说是要重修寺庙,他也有支配权,他把藏经洞的经卷卖给洋人,算不算盗卖?还是经济规律?合法交易?当时也没有什么法律认定敦煌藏经是保护文物。
发表于 2008-12-10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兄弟二人是同室操戈,闹的一塌糊涂
发表于 2008-12-10 18: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食烟火斋在2008-12-10 18:06:00的发言:
王道士当年是敦煌石窟的管理人,是他发现了藏经洞,他也缺钱花,他也说是要重修寺庙,他也有支配权,他把藏经洞的经卷卖给洋人,算不算盗卖?还是经济规律?合法交易?当时也没有什么法律认定敦煌藏经是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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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士盗卖经卷,肯定是缺少节义,但无意中卖出了一门敦煌学。被他卖的经卷大都保存完好,没卖的却有不少惨了。大家对此怎么看?

发表于 2008-12-10 2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食烟火斋在2008-12-10 17:56: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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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这词用的不厚道。藻井是寺庙所有的财产,在当时并非法律保护的文物,充其量是艺术工艺品,寺庙有权利支配。何况寺庙香火冷清,还非要让人家穷的饿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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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大家都是一家之言,各抒己见,我也无意强求别人全都接受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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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藻井是寺庙所有的财产”,但是并非方丈个人的财产。方丈对于寺庙,类似经理对于公司,他只有管理权,没有产权,只有管好的义务,没有破坏的权力。假如经理盗卖了公司的财产,董事会和股东能够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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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寺庙有权力支配”,是吗?故宫博物院是故宫的管理单位,他有权力拍卖太和殿的藻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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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化寺原来的主人是王振,1930年时期的主人是谁?反正不是那个方丈。“佛、法、僧”号称佛家三宝,寺庙是佛家道场,身为方丈,他有义务弘扬佛法,没有权力破坏道场。他那叫“护身”,不叫“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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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吃不饱饭,确实是个难题。但是他可以辞职,可以去别处挂单,可以还俗谋生,没人强迫他死守,唯独不可以拆庙。当年朱元璋在皇觉寺也是没有饭吃,师傅叫他四处云游乞讨,他不也活下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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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代泰和五年(1205年),凤翔县法门寺净土院僧人法爽,为了“欲构宝塔十九座,焚己身以供养”,在火中宣法“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心,是诸佛教”。这才是舍身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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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66年,几百名红卫兵来到法门寺,要铲平宝塔,发掘地宫,住持良卿法师劝阻无效,毅然用点灯的煤油当场自焚而死,吓跑了无法无天的红卫兵,这才是舍身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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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以我认为,怕饿死,就不要出家,要出家,就不应拆庙。对不对的,大家公论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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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老兄是何为缘由定人家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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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以佛教规条定人家的罪,那么藻井在当时不属于佛教圣物,只是建筑材料,卖出建筑材料,并没有任何亵渎。寺院在自己的地盘上拆几所旧房子,盖几所新的殿宇,是常有的事情,寺庙装修差掉原来屋子里的东西,也多了去了。既然拆除房子常有,那么卖掉建筑部件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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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连寺院都经营不下去了,还谈什么保存藻井,更别说弘法 维持道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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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以法律定人家的罪,那么在当时,并没有法律规定藻井不许摆卖,藻井也不是法律保护文物。每年寺庙都要买进东西,既然能够买进,自然也能卖出。拿故宫来做类比,就更没谱了。故宫的东西属于国家财产,而寺院的房舍为僧众所用,智华寺在当时也不是什么文物单位,人家屋里的东西买什么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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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当时的社会道德看,现代人对文物的界定和当时人对文物的界定不同。藻井同样只是建筑材料,不是保护文物,更谈不上盗卖国宝。公司经营不下去,还有变卖东西以筹集资金,诸恶莫作,在当时道理观念里不是,在没有恶的情况下谈恶,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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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兄一些列的观点都是建立在现代人对文物观念的界定 现代人的意义上文物保护道德 现代的文物保护法律之上。用现代人的观念给人家扣上“破坏寺庙”“破坏道场”的帽子。以本朝的法律去定前朝人的罪,是不是把马嘴安在牛头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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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老兄站着说话腰不疼,乱唱道德高调,估计是冤枉您了。您认为人家饿死也要保护文物(今人概念里的文物),相信您也非常高尚,希望您能散尽家财去收购流失海外的文物,人家卖贵了不要紧,您买便宜的。如果您真的倾家荡产吃不到饭,要饿死了,我到时接济您口饭吃总是没问题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2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热闹!各位专家、高人热烈讨论,会给论坛带来新气象。
发表于 2008-12-10 2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鸣大放
发表于 2008-12-12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白叔下,咱立个碑,凭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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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1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陵字直反光,吼吼~~~~~
发表于 2008-12-12 16: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鲁丝在2008-12-12 16:28:00的发言:
陵字直反光,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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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那会儿,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摄影,只知道照相片儿,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2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能把碑都照下来很不易啊!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会不开放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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