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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北京投巨资做旧四合院 1/3居民将迁出旧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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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投巨资做旧四合院 1/3居民将迁出旧城区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九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十九日表示,为改善旧城居民居住条件有保护古都风貌,按照总体规划,北京将有三分之一居民迁出旧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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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日,北京表彰二OO八年度旧城房屋修缮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陈刚在会上称,奥运期间,中外游客到京后不光参观“鸟巢”、“水立方”,对北京胡同、四合院也兴趣颇丰。

4 t, {4 G' I; [1 R/ R2 C

但旧城里一些胡同、四合院年久失修,有些四合院已居住六十来年变成危房、破房。他表示,过去使用推土机对整片旧城进行翻天覆地地改建,如今则在修缮中调研,以“微循环”方式对胡同、四合院或保留和保护、或修缮、或拆除违法建筑以及破旧建筑,做到既保护居民利益又保护古都风貌。

5 q( v' L; s# c+ ], w, C) _) v* r

据悉,胡同、四合院按照“修旧如旧”原则修缮,尽量实现“青砖灰瓦”古都风貌,并保留建筑中的原有房脊、雕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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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旧城人口过于密集,二环以里约三分之一居民需疏解至丰台区、海淀区、朝阳区及石景山区,并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或通过货币补偿、定向安置房方式安置。

" D" x# ~# {- f0 \

据悉,北京市今年投资十亿元进行旧城一千五百四十个院落、四十四条胡同的修缮整治工作,改善完成了一千零五百七十六户居民的居住条件。

$ Z: H' l" p' s

陈刚称,北京明年计划投资十五亿元至二十亿元,改善二万户胡同里的居民居住条件,并在二到三年内实现旧城无危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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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网换算:1000000000/1540=每院均649350元/院平均占地250平米=2597元/平米
如按照文物维修标准每平米需用5000-10000元,可想而知能修成啥样子。
文物变成了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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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2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国六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两三年就能解决?说得轻巧!我就住平房大杂院,看看是什么时候翻建吧
发表于 2008-11-21 15: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乱讲都。要齐赞×的领导!

发表于 2008-11-20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北京人都被搬出城区,然后在远郊建房。市中心留给有钱的人或政府领导,这种做法在城市规划上叫“摊大饼”是最最低级的城市规划手段。毫无技术含量。
发表于 2008-11-20 0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NAZI在2008-11-20 0:15:00的发言:
又是那个脑残专家枉是人干的吧?
( ], Z. {- N* x9 ^& i* p

 哈哈,名字起的好。

发表于 2008-11-19 2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简单了!
发表于 2008-11-20 0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那个脑残专家枉是人干的吧?
发表于 2008-11-19 2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么便宜还层层扒皮呢!

发表于 2008-11-19 2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价钱要是真全部用在修缮的话基本够了!其实这是个好事,不过这经是不是能不被念歪,很成问题。文物维修标准不能生套,那标准是修宫殿的 。不过要修好,就必须细致地对每一坐院落进行现状调查,和维修方案审定,这是个很大的系统工程,政府能否这么细致地干也是个问题。很可能粗枝大叶,煮鹤焚琴,弄得里外不是人。
发表于 2008-11-27 15: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提高杂院居民的住房面积是关键

3 ^; C. h; P9 g" D: I

原拆原建,按我家的居住面积,西城区图样山胡同杂院,就一间屋,11平米2口人住,没厨房,没厕所。院子里根本没有空地,只有一个走道,推自行车都困难。我家在院里也没地方自建厨房厕所,只能在门口堆放点儿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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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样的住房水平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早都绝望了

5 M i5 i; P( q

胡同有魅力,胡同好,但住房条件像我家这样差的胡同居民占大多数。

发表于 2008-11-27 16: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海茵里希在2008-11-27 15:21:00的发言:
( ~ ^8 T# m9 z+ A+ U# A

如何提高杂院居民的住房面积是关键

4 K# i: n; Y* o9 o a

原拆原建,按我家的居住面积,西城区图样山胡同杂院,就一间屋,11平米2口人住,没厨房,没厕所。院子里根本没有空地,只有一个走道,推自行车都困难。我家在院里也没地方自建厨房厕所,只能在门口堆放点儿煤。

$ R1 m/ i! E! ~1 G' [0 L s8 d/ C

我家这样的住房水平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早都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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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有魅力,胡同好,但住房条件像我家这样差的胡同居民占大多数。

+ `6 W, L" T2 h( o& 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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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实际,居民要改善居住条件,胡同要保持风貌,绝对不是现在这样破烂拥挤的大杂院,因此人口密度必须降下来!迁出部分居民,还是迁出给补偿,留下掏钱,进来的出大钱!

发表于 2008-11-27 1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海茵里希在2008-11-27 15:21:00的发言:
6 ]0 [' \6 c$ b' W/ U) P" N

如何提高杂院居民的住房面积是关键

" W" f) R3 S7 O7 I

原拆原建,按我家的居住面积,西城区图样山胡同杂院,就一间屋,11平米2口人住,没厨房,没厕所。院子里根本没有空地,只有一个走道,推自行车都困难。我家在院里也没地方自建厨房厕所,只能在门口堆放点儿煤。

" H4 l2 D& I0 H7 \5 I3 ^. Y: M

我家这样的住房水平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早都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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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有魅力,胡同好,但住房条件像我家这样差的胡同居民占大多数。

6 A% P! S# g5 p: c* V2 r

各位对楼主的转帖解读的不够精确!尚存在很大误区!
该文章只是一种说法,并不对每位居民都适用!例如像10楼的朋友,只要你所住的大杂院区域没有商业开发的价值,不是影响观詹或影响市政规划等情况的,您就打着在11平米内长期住下去的准备!如果遇到市政规划类的拆迁,像扩宽平安大街那样,您有可能得到迁出补偿费.不过像这种补偿费在有的时期给得多,而有的时期给得少!

# h- y, Z. A* Y) u

 

: F& h. h0 k( U" n

而所谓:要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保持胡同风貌,人口密度必须降下来,必须迁出部分居民......这都是说给要被占地,让你迁出原居住区域的人士听的!就是因为这些理由你就必须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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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7 2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两位朋友,你们能理解胡同居民居住面积的低下,我觉得就怪不容易了

# ~% s) x5 Q/ r/ j# U& W3 y

我来这个论坛,看到有北京朋友高喊保护胡同,还有组织回胡同旅游(重游),给胡同拍照。好像都是力挺胡同优越胡同文化万岁似的

5 Z" ~& Z9 K2 a" _( r' v+ O) M4 E3 a

我看了真觉得有点不是滋味,说实话,有点觉得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得感觉。

% F% \9 t8 S! P" q

北京老城区胡同居民,住房是个什么条件?他们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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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g4 ]$ `2 V# A( Y ~$ w& X" p

我们胡同,西城区图样山胡同的现状:

0 l6 `! N& Y7 z4 n! K+ \# K

一个胡同只有2个公用厕所,夏天进了胡同臭气熏天,再说了,几百人公用一个厕所能不臭么?

% _; {' v- D: W& e" U! G6 r

冬天出门上厕所,要走几十米,这都21世纪了,这胡同生活放谁谁愿意体会它一辈子?

% C% u3 d- L7 O& M' T

我们家2口人,11平米房子,没厨房,没厕所。做饭就在门口做。院子里没有个空地(私搭乱建都满了),所谓院子只能推自行车进出院子这点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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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 ?9 h3 ]* Z( {& U- }9 u L

老北京胡同,四合院文化,那是一家一户一个四合院,那才是胡同居民的原貌。

& J* ~3 v3 [. V; ?7 x) Q/ M4 D1 P' h

现在呢?我们的杂院,只有120平米不到,住了7户人,少说15口人。院里没公共设施,再说了,你真说给每个院里弄个厨房厕所公用,你想想,15口人在一个院子里用一个厕所,那不是找打架么?饭后谁都抢厕所,15口人抢一个那想起来都可怕。15口人做饭用一个院落公用厨房,怎么做?怎么协调?哪儿有什么人性化可言呢?明摆着不可行。现在我们院连这些改造的空间都没有,因为根本没空地。

" W) k Q2 j) Z, |

 

1 Q. A7 m( ~6 m, ~( {

我们家就这点住房面积,11平米,2口人,这都2008年了。你老北京,明朝永乐年间四合院,能是这德行么?

+ |+ ~$ w/ \ W& L( Q# F

换住楼房的,2口人怎么也是个一居室二居室,面积不下40平米,你和我们11平米一家子住,没厨房厕所的怎么比?这样的胡同这样的四合院,根本就名不副实,没有一点儿人性化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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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J2 X. R. d" G3 M8 ~% C2 B

要么,拆

5 U. D# f5 B9 `6 ^! P& @4 S

要么,一个四合院落实一户人住,超过一户的给人家楼房或者现金,搬出。

u4 g4 d3 z/ y( `! t: m% M' H( c

这样胡同四合院不都告诉宝贵么?文化么?那就一个院住一户人,其他的都好说了。明清的时候,有哪个四合院是住6户人的?明清时候北京胡同居民能说人均住房5 6平米么?

/ x7 ~! ?5 S7 c& k4 S( n5 t, ]/ H9 Y" i

 

; I$ J& @3 ^: W

我们胡同居民居住面积/质量都不给提高,光把胡同外表弄得漂亮,我们居民算干什么的?保护古建筑的牺牲品?

发表于 2008-11-27 2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同居民不是古代人,和住楼里的都一样,是现代人,都需要改善居住条件,拥挤,杂乱破败绝对不是胡同文化,私搭乱建的小厨房是文化?上百人挤一公共厕所是文化?这是落后!!!保护胡同四合院绝不是维持现状,必须得拆,改,修结合.一个完整的院落住一户人口多些的人家或者二户人口少的人家.有完善的生活设施,这样的院子对一般人来说起码对我来说,比一个200平大四居更有吸引力,事实上内城这样的一个标准院子目前市价10几倍于大四居!这个价值足够让拥挤在里面的居民改善搬出后的居住条件,至于说您又要改善,还想留下,只要您趁银子,把街坊请出去,规规矩矩把院子收拾改造好了,(这个时候就要体现文物价值和地域文化的特性了,您不能拆了修个洋楼或者窑洞!)那无不可!人家出了钱,政府就该给人家房屋产权,政府的职责还在于监督和指导居民维护改造院落.这才是微循环!

发表于 2008-11-28 0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副市长只是说“为改善旧城居民居住条件有保护古都风貌......”这里说的旧城居民,既不是全部居民,也不是胡同居民“都”需要改善居住条件!陈副市长只是“泛指”旧城居民!学问就在这里!!!

- }, u4 c- ^5 L) U- ^! p

 

4 z l9 {+ Q- Y$ O- c, e I

换句话说: 需要占地、让你迁出原居住区域时,理由就是:为改善旧城居民居住条件有保护古都风貌,按照总体规划,北京将有三分之一居民迁出旧城区!

/ y8 I0 b8 U& X5 z& I

 

8 D* L. N" Z i \$ u

而你居住区域没被商家看重、或不在市政规划之内的,你就别想得到居住条件的改善!因为陈副市没有许诺:改善“每位”旧城居民的居住条件!

q$ C- @! J) D2 C

 

8 ?7 A7 Q6 k- \: x/ V

这种例子太多,比如说:人民是主人.这里可没说每一位人民!
然而实际上就有“一个胡同只有2个公用厕所、夏天胡同里臭气熏天、几百人公用一个厕所”这样的几百位主人翁!

0 {- M! h/ }8 k/ o

 

' [& @, X h& M4 K6 T+ l' B

像这样的几百位主人翁那样,就目前北京内城里的主人翁来说,恐怕不止只有这几百位!

/ E9 V5 `: b+ m. q0 s) p, N( f


发表于 2008-11-28 15: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盘子在2008-11-27 21:38:00的发言:
1 d& L2 y6 E7 U" |3 {

胡同居民不是古代人,和住楼里的都一样,是现代人,都需要改善居住条件,拥挤,杂乱破败绝对不是胡同文化,私搭乱建的小厨房是文化?上百人挤一公共厕所是文化?这是落后!!!保护胡同四合院绝不是维持现状,必须得拆,改,修结合.一个完整的院落住一户人口多些的人家或者二户人口少的人家.有完善的生活设施,这样的院子对一般人来说起码对我来说,比一个200平大四居更有吸引力,事实上内城这样的一个标准院子目前市价10几倍于大四居!这个价值足够让拥挤在里面的居民改善搬出后的居住条件,至于说您又要改善,还想留下,只要您趁银子,把街坊请出去,规规矩矩把院子收拾改造好了,(这个时候就要体现文物价值和地域文化的特性了,您不能拆了修个洋楼或者窑洞!)那无不可!人家出了钱,政府就该给人家房屋产权,政府的职责还在于监督和指导居民维护改造院落.这才是微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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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希望是老盘说的,可是事实真会这样么?我现在真看不出我们图样山胡同有外迁居民的意思。

7 R% U( O* A h0 ?: T' f

 我们胡同05-07年,基本把危房修了,翻盖了。但一户居民也没有外迁,一个自建房也没拆除。我们院子120平米不到,住了15口人,大概6间房子。05年翻建了2间,07年翻建了1间,今年也就没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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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似我们这胡同居民住房面积根本提高不了了似的,对西城区政府

) {% j2 s" x) h% a# L

绝望了都

发表于 2008-11-28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其实,我觉得老盘说的更接近北京胡同居民的愿望,但是说实话,我心里盼着,可是不敢信。因为现在08年都快过了,我们西城区没听说那条胡同外迁居民,给胡同居民提高住房面积。
- j: U1 i' J1 |' h! V! [/ J
QUOTE:
我目前知道的的确就和彼得森说的一样,就是翻盖,消灭危房,胡同居民的住房面积还是少的可怜,每家每户根本还是没有厕所厨房等配套设施。
# F- _4 G; R1 @- D9 J) D& D- z

 唉,貌似真是这么回事,赶上拆迁的赶上占地的,你虽然搬得远了,可是能分到钱或者分到正经的楼房。你胡同赶不上占地赶不上拆迁,一辈子就守着你这半间平房一家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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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这现在一出台保护胡同文化,禁止四城胡同拆迁,这以后真没盼头了……唉

发表于 2008-11-29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海茵里希在2008-11-28 16:06:00的发言: 8 X" E: ?& s A; N

 唉,貌似真是这么回事,赶上拆迁的赶上占地的,你虽然搬得远了,可是能分到钱或者分到正经的楼房。你胡同赶不上占地赶不上拆迁,一辈子就守着你这半间平房一家子住。

Z8 W2 h4 V7 f/ l) V* U' k

 而且,这现在一出台保护胡同文化,禁止四城胡同拆迁,这以后真没盼头了……唉

1 c3 U+ F- ~3 Q! G$ b4 V2 I/ G

还是那句话:你居住的区域如果没被开发商看重、或又不在市政规划之内的,你就做好在这11平米的房子里打持久战吧!

- B; A7 r7 v! t& c0 i" l+ R

 

5 {1 o& J5 U: l6 G. `8 q4 }3 l

问题是你想从这里迁出,去别的地方买房,谁给你出这笔钱!
如果开发商不出钱,西城区地方政府也不出钱,你能指望中央政府从国库里给你拨这笔银子?要知道这回国家出4万亿救市都不是从国库里拨钱!而是发行债券酬银子!

5 s3 A) [5 w3 W$ G& r! y

 

9 P: D) h) [7 d) o; c* i+ p) D

你住的那个区域我特别熟悉,儿时经常从那边走.估计你那个区域在十年八年里是动不了!劝你一句话,努力奋斗去挣钱改变你的居住环境吧!别的你就不要盼着了!

3 l! O5 K+ v# I

 

# }7 f U% ]* R6 b: _ C, Z

俗话说的好:临渊慕鱼,不如退而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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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09: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说过一个个案,某大款,比较喜欢东四一带,看上一院子,里面有8户,于是做工作,一家家请出去(人家给的钱数原来住户满意)。这主进来把自建拆了,老房修了,归置得特好!这是个很成功的例子,但是也仅仅是个案。不大可能推广,首先是真喜欢传统院子的大款本来就不多,加上趁钱的未必有文化,现实中买得起院子乱拆乱改的也见过不少。这是买方。很多胡同居民其实并不喜欢拥挤杂乱破败的老院子,他们更喜欢现代楼房生活,想卖掉房子搬出去,不过咱们房屋产权问题是个大难题,一个院里,有公产,有私产,有经租房,有产权纠纷的!玩完!这样的房,首先没人修,不知道谁的谁修?怎么修?其次是没人爱住,又破又烂跑风漏水!再是没人爱管,费力不讨好。这样的院子即使位置很好,房屋过去建设的很精致。也很难卖到一个有能力维护改造的明白人手里。再有就是咱们国朝内不靠谱的房屋土地制度,今天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明天说不是就不是。自己说的不算,自己立的文保碑自己拉倒了!就这样的环境下,买主噤若寒蝉。很多人就打消了购买院落的念头。再有北京是首都,很多非常好的院落被国朝各机关大员占着,这咱们倒没的说,人家的天下嘛!不过有些领导本来就不大喜欢这些,按说天下都是您的,不喜欢您就换个喜欢的吧,人家地方不动,拆了按自己意思修,这是有传统的,咱大行太祖就自己修了个游泳池。这样又破坏了一部分。

# `8 ]8 e1 b/ C

由于产权制度,政治制度等不能说太多的原因,形成了这个死结!当今形势下永远也解不开!开头说的那个个案可以说是个奇迹,咱们也就盼望奇迹多发生点吧!!!

发表于 2008-12-1 1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盘子在2008-12-1 9:32:00的发言:
3 z. X7 e6 {5 H6 M4 L4 o. m

我听说过一个个案,某大款,比较喜欢东四一带,看上一院子,里面有8户,于是做工作,一家家请出去(人家给的钱数原来住户满意)。这主进来把自建拆了,老房修了,归置得特好!

是奥运的烟火导演蔡国强吧?拆除违建,恢复格局,修旧如旧,并增设厨卫厕浴等现代化设施,蔡在国际亦享有盛誉,但中国像他这样又有钱又有文化且喜欢四合院并最终把这种真正的喜爱转换为行动的人,恐怕只有2人了!
发表于 2008-12-1 1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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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小看南方人,这样的人我佩服!
发表于 2008-12-1 1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飞哥在2008-12-1 12:36:00的发言:
别小看南方人,这样的人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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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4 N8 f q1 T" l- |% G# q

 

- a: \. W( R& ~& s# q

恩,我管他哪人呢,谁也不可能是这份文化遗产的永久主人,只要他能保存好了就成,楚弓楚得!

发表于 2008-12-1 14: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政府部门是把“拆”与“迁”捆绑的,这是一个困局,除非像楼上几位举例,有类似的大款斥资,否则这个困局很难拿解开。而现在的公共政策等也并不能引导更多的大款做这些事,如果哪天他投下巨资购买并修缮,结果过几天政府拆迁公告门口一贴……
发表于 2008-12-1 15: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一张回程票在2008-12-1 14:16:00的发言:
现在的政府部门是把“拆”与“迁”捆绑的,这是一个困局,除非像楼上几位举例,有类似的大款斥资,否则这个困局很难拿解开。而现在的公共政策等也并不能引导更多的大款做这些事,如果哪天他投下巨资购买并修缮,结果过几天政府拆迁公告门口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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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好办法非常多,老百姓自己就有这个能力,现在首先一个问题是不管公私产,谁也不敢轻易自己出资修缮自己的房屋,因为老百姓没有安全感,也许前脚花钱刚修好的房子,后脚就拆迁。而是产权不明,这房子到底是谁的,将来国家什么政策,没准谱,这又扯到了经租房上。三是政府起的作用不对,和开发商勾结的事我就不说了,其实在历史风貌保存好的国家,对老城区具体哪一间房屋的拆迁改造管理的是很严的,就算这房子是你的私产,你想翻建,整修,都要把具体的方案报给政府部门,逐项审批通过之后,才能施工,咱们现在到好,房管所的就知道挣钱,要不就是政府出钱修城草厂那样的垃圾,或者是住户自己胡来,把本来保存很好的老房子返修成恶心的现代建议房。

发表于 2008-12-1 16: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政府做政府应该做的事,商人做商人应该做的事,住户做住户应该做的事,那么,这一切都不会成为问题。
发表于 2008-12-1 2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这话在理儿,但是在中国,商人在做着政府的事,政府在做着商人的事。
发表于 2008-12-1 2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朝君子一朝臣,明清时代的建筑留到现在,×××肯定不高兴。皇帝们都想在历史中留下光辉的一笔。兴建土木是最好的方式。

0 Z, J$ k* ]) h8 A* T; h8 d

于是内九外七的城墙被扒了,在原址上修起了二环路。不是还有首歌吗——《北京的桥》蔡国庆唱的。

) ? F. k! `. y7 A$ l9 }

历朝历代都是这样。

* q, z7 ^7 K4 ^7 _

造成现在这样不伦不类,不男不女的局面很正常。

, ~& ?; `* w2 S+ d' l

换位思考一下,你要是个皇帝,你会留着前朝的大臣吗?你会不会对城市做从新规划?你会不会把北京的桥都给撤了??

9 w, _5 ]1 W& c4 ~& x) v* o

哈哈哈哈

6 z- q3 M: S7 b7 {" V

 

发表于 2008-12-4 1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的意思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发表于 2008-12-4 16: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带头搬迁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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