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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清代以前官员的退休与年龄 在我国古代的退休,称致仕,意思是迎禄位于君,致仕的年龄大都是70 岁,致仕以后,养老于学校,尊称为“三老五更”。如: 春秋时期晋、卫等国,有告老之制,称“老”、“清老”、“告老”等,意即告老致仕。 汉代垂相以下皆须致仕,也称“归老”“乞骸骨”、“乞身”。 魏晋以后,致仕养老的官员多加特进,“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等官号,以示优崇,并无职事。 唐朝制度为“年70 以上,应致仕,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 宋代文职官员一般70 岁以上致仕。 元代官员亦70 岁致仕。 明代仍70 致仕,洪武13 年改为“文武官60 以上者致仕,给以诰敕。 清朝官员退休一般称为“休致”. 对年老不能胜任的官员往往予以“原品休致”。 乾隆时规定:部、院属官55 岁以上,堂官详加甄别,武官致仕限制较严,规定:副将以下,年满60 概不予罢斥,参将54 岁为限,游击51 岁为限,都司、守备48 岁为限,千总、把总45 岁为限,因“官秩愈小,则职务愈劳”, 所以愈是低级武官,致仕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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