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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uzzle

朋友马上要结婚了居然面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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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0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磨合期太短,两齿轮上的棱角还都在就结婚,婚后可不接荐乱撞,要不磨得两人相互适应,要不就有一个三振出局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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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前看到的只有优点,结婚后看到的只有缺点,这是自己眼光和理解力的问题,跟别人有关吗?

还是多检讨自己,多容忍别人。自己臭毛病一箩筐,还挑别人?挑也得有个度吧。

发表于 2008-7-18 1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婚姻在结合之前已经摇摇欲坠了

是父母的面子,和彼此的逃避,才一直坚持的

也许一坚持就是一辈子,也许不再坚持马上就会瓦解

发表于 2008-7-18 07: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就应当有个志同道合的约定,没有共同点的婚姻是可悲的,也是结不成姻缘的,一般短时间里发现不了彼此之间的差距的,经常会有假象伴随着左右,直到要办事了,才真相大白!实在可悲!俺觉得找对象不要速战速决,还是要有一个结交的过程,俺的朋友中就有此类的例子,但凡成熟的男人与成熟的女人也不见得就能结成成熟、美满的婚姻。

发表于 2008-7-22 2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同居。同居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既然敢同居干吗害怕领证。

现在的人过于强调自我而忽略责任感,过于为外界的种种欲望所迷惑,所以离婚率高。

发表于 2008-7-22 2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adventure在2008-7-22 20:51:28的发言:

反对同居。同居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既然敢同居干吗害怕领证。

现在的人过于强调自我而忽略责任感,过于为外界的种种欲望所迷惑,所以离婚率高。

不同居更看不清楚彼此真实面目,细小毛病,结了婚更痛苦。

发表于 2008-7-22 2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的意义就在于男女双方慎重选择,信守承诺。两个人永远不可能完全了解对方,也不可能完全接受对方的缺点,所以同居也好试婚也好理论上是得不出结果的。实在过不下去又不是不可以离婚。

同居则意味着没有承诺,说好听了是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方,说不好听就是为逃避责任,甚至是为更换性伴侣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既然这样又何必要婚约那张破纸,咱们改走婚不就得了。

喜欢同居的就去同居好了,不过奉劝您真找到个理想伴侣想结婚的时候,最好别把自己那点历史藏着掖着。既然同居那么符合时代潮流,干吗到了关键时刻有的人又躲躲闪闪呢?

发表于 2008-7-22 2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

可有的人提出了又反悔

发表于 2008-7-22 2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人一活法,愿意怎么过就怎么过呗,自己高兴就行……
发表于 2008-7-22 21: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5][em15][em15][em12]
发表于 2008-7-22 2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婚礼这种事实绝对不能含糊呢,越隆重越不嫌隆重,如果一个男的连婚礼这种事都想凑合,还什么不能凑合~而且从古至今,从中到外,婚礼确实应该由男方操办,天经地义。把活人嫁过去,就得有像样的仪式、礼节相待,一切的朴素论调和旅行婚礼等都是受了ZG没文化和极端行为的毒害。
发表于 2008-7-23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片子在2008-7-20 20:55:34的发言:

 不像孔孟之流主观臆断 遗害后人 传统封建礼教半步 




孔孟之道乃中国文化、中国魂几千年延续而不断的秘诀所在,他是天人合一的哲学,是维系中华文明绵延万里不败的法宝。而以ZG为首的先锋人士们所批派的封建礼教,封建伦理是最自觉地,最有效的宗法,中国人没有什么信仰,但几千年我们能成为四大文明古国唯一不灭的文明,很大的原因因为我们最大的信仰是礼教和伦理!当今中国的道德败坏,不讲义只重利,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在古代中国是不可想象不能容忍遭千人指万人唾的。听说过举孝廉吧?它至少说明了古代社会的价值标准和社会风气。

所以说,别再亦步亦趋,听之任之,思维惯性地批判孔孟之道了,它是大智慧!

发表于 2008-7-23 0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仨儿在2008-7-22 23:54:07的发言:
婚礼这种事实绝对不能含糊呢,越隆重越不嫌隆重,如果一个男的连婚礼这种事都想凑合,还什么不能凑合~而且从古至今,从中到外,婚礼确实应该由男方操办,天经地义。把活人嫁过去,就得有像样的仪式、礼节相待,一切的朴素论调和旅行婚礼等都是受了ZG没文化和极端行为的毒害。

问题是不能只在婚礼这一件事上与传统保持一致。古人还讲究妇言妇工妇德呢,还讲忠孝节烈呢,估计到这些事上所有女士无一例外地跳出来骂是封建糟粕了。

咱不能凡是有利于自己的就保留,不利于于自己的就淘汰吧。这也忒实用了吧。

说句难听点的:如果要真把自己当商品,那就请保护好商品质量。

发表于 2008-7-23 0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adventure在2008-7-23 0:15:53的发言:

古人还讲究妇言妇工妇德呢,还将忠孝节烈呢,估计到这事上所有女士无一例外地跳出来骂是封建糟粕了。

这话你说的太错了,我就觉得古代这种三从四德特别特别好,一点不糟粕,它充分体现了自然规律,从自然角度看,男女绝对有别,绝对有分工,雌性确实比雄性弱,要服从雄性。一切顺应自然的都是最好的!因为这是整个宇宙的规律,一切逆自然而为都没有好下场!!!

发表于 2008-7-23 0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敬佩你。你的婚礼可以大操大办,我批准了!
发表于 2008-7-23 07: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人们总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但是俺觉得夫妻之间之所以能相聚成一家,即使不是有缘来相会的,也必定有两个人互相倾慕和欣赏之处,总不会都是家里包办的婚姻、更不可能是网络婚姻吧?有时相亲时,人们都会把自己的阴暗、丑陋的一面掩盖一下,给人以光明和高雅的外表和仪容,让别人蒙在鼓里,到死也不知到自己的真心实意是什么?这种人即使蒙的过一时一日,蒙不过一世,小说、剧本里有的是,但生活中即使遇到此类人,也没有必要沮丧、懊悔,在俺看来,每对夫妻即使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也会有自己的隐私不为对方所知,这没有什么可说的,真是没有必要上纲上线,评头论足,好像谁欺骗了谁。在家庭生活中实在应该推崇互爱、互谅、互尊的风气,不要为一点家庭琐事就翻脸上火,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都不要了。俺给许多同龄人和年轻人把过脉,就是对婚姻、家庭和事业的关系,俺知道大家遇到此类烦恼时活思想是什么?即使到了法院,人家也是调解在先,冤家宜解不宜结,细想起来除了被对方骗婚的、有外遇以外,其他的婚变大都是互相不体谅、不尊重,说话不稳重、硬较真造成的,其实一点原则性的问题都没有,小夫妻认准就是不能在一起过了,老人们或外人们只能还是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发表于 2008-7-23 09: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真好

我要是恢复单身,我就不会再结婚了

一个人过多塌实,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多自在

为什么非要给自己圈个套

分开的时候彼此都不好过

发表于 2008-7-23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也没法说了,反对离婚。
发表于 2008-7-23 1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字还没签,就要帮人家收拾东西轰人了,何谈再继续

有时候该离就得离

发表于 2008-7-23 14: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油油在2008-7-21 17:23:06的发言:

那是年头没到

再过三年五载的再看,情况就又不一样了

我同学里都有去世的了

您老高寿?哈哈。

发表于 2008-7-23 14: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纸扇轻摇在2008-7-23 14:09:18的发言:

您老高寿?哈哈。

26周岁

发表于 2008-7-23 15: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兴攀比

发表于 2008-7-23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败家娘们儿麻利的蹬了吧 [em01]
发表于 2008-7-24 06: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对家庭的破裂、婚姻的失败说法多多,但俺觉得作为组成家庭的夫妻双方应当明确个人在其中的角色和彼此相处的基本条件,不光是不是有感情、有责任、有义务的问题,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人生中的一个转折,凡是没有准备好跟人家厮守一辈子的,建议不要草率从事,以免终身遗憾,尤其对下一代的影响;凡是没有志同道合修养的、没有深厚感情基础的,没有奉献、牺牲精神的,最好不要随意进入结婚的殿堂。虽说可以好结好散,不成亲家也不至于非要成冤家,彼此还可以朋友相伴的。
发表于 2008-7-24 06: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的同事中先后结过几次婚的也大有人在,结不了几天就分手了,成了离婚专业户,虽说他们非常无所谓,司空见惯,但对于那些同事和朋友们、亲属来说,可是真有所谓了!大家就怕听到哥几个或姐几个跟大家宣布他们的“结婚通知”,大家宁可不去吃那个喜宴,也不愿为他们去凑那个没有任何生活价值的“份子”了,人们真是厌烦了!

发表于 2008-7-24 0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好好想想,有没有在一起的必要,能不能继续下去很重要

不能感情用事

好聚好散

发表于 2008-7-24 09: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没有志同道合修养的、没有深厚感情基础的,没有奉献、牺牲精神的,最好不要随意进入结婚的殿堂。”要按这标准,全国能结婚的超不过100个,哈哈哈
发表于 2008-7-24 0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落花在2008-7-24 9:24:55的发言:
“凡是没有志同道合修养的、没有深厚感情基础的,没有奉献、牺牲精神的,最好不要随意进入结婚的殿堂。”要按这标准,全国能结婚的超不过100个,哈哈哈

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未必能走下去

发表于 2008-7-24 0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宁可不去吃那个喜宴,也不愿为他们去凑那个没有任何生活价值的“份子”了”,我正天天做恶梦呢!9月底2个2婚的通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赶快把剩的那个靴子扔下来吧,踏实了就能睡个好觉了。
发表于 2008-7-24 0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落花在2008-7-24 9:29:15的发言:
“大家宁可不去吃那个喜宴,也不愿为他们去凑那个没有任何生活价值的“份子”了”,我正天天做恶梦呢!9月底2个2婚的通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赶快把剩的那个靴子扔下来吧,踏实了就能睡个好觉了。

2婚也能要份子啊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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