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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京老礼

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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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5 16: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同学支援灾区的解放军男友的短信

我去灾区了,别为我担心,看到那么多人被灾情折磨着,作为军人我义不 容辞,虽然我可以不去。我没有告诉家里任何人,只告诉你了,那里情况不容乐观,抢险救灾有着一定的危险,记住,如果我留在那里了,别哭,你失去的是一个亲 人,那里很多人失去的不止一个亲人,那里建好了去那里看看,别问我留在什么地方。
同学号啕大哭中......
请大家为所有这样的热血男儿祈福。


(同学回复的短信,一直没有发出去)
不管你和我相隔多远,我们的距离就是面对面,你无论在哪里我都可以看见你。时间拉长,我的思念却在缩短,因为我们永远停留在刚刚分别的那一刻。你是我永远 的爱人,时间,距离,空间都不会让我们彼此分开,你安心做自己的事情,别牵挂我,多注意安全,我和你同在,我已经在设计我们的未来了,等你回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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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5 16: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何阳青:两次传递意义不同 奥运说明国力强大】
北京时间5月11日消息 从北京匆忙赶到福州,国美电器的副总裁何阳青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依旧神采奕奕,刚刚结束了火炬传递活动,他感慨万千,“我在雅典奥运会的时候曾经当过火炬手,但这一次感觉意义还是不同的,尤其是在自己的家乡参加这样的火炬传递,感受现场的气氛,可以说,大家的热情也感染了我,我们的国家真的强大了。”
发表于 2008-5-15 16: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所有有慈心和善行的人致敬。

愿孩子们在天堂快乐。

发表于 2008-5-15 16: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演艺明星捐助名单
捐款人捐款金额(单位:人民币)
邵逸夫1亿
郭台铭集团6000万
李泽楷2000万
成龙杨受成1000万
姚明200万
覃辉覃宏兄弟200万
李连杰(壹基金100万
章子怡100万
赵本山100万
蔡依林罗志祥杨丞琳100万
陈慧琳及演唱会主办单位60万
S.H.E60万
刘翔50万
周杰伦50万
萧亚轩50万
李玟50万
谢霆锋30万
容祖儿30万
李冰冰30万
刘若英25万
王心凌25万
林建岳20万
陈坤20万
那英20万
高圆圆20万
徐静蕾20万
陈建斌蒋勤勤夫妇20万
黄圣依20万
范冰冰20万
陈道明杜宪夫妇20万
黄晓明15万
陆毅鲍蕾夫妇15万
佟大为关悦夫妇15万
吴奇隆马娅舒夫妇15万
陈凯歌陈红夫妇12万
冯小刚徐帆夫妇10万
张国立邓婕夫妇10万
王中军10万
刘德华10万
赵薇10万
刘晓庆10万
张靓颖10万
孙俪10万
李咏10万
林心如10万
顾长卫蒋雯丽夫妇10万
张信哲10万
田亮叶一茜夫妇10万
伊能静10万
蔡卓妍10万
钟欣桐10万
伊能静10万
崔永元10万
李湘10万
苏有朋10万
谭维维10万
邵兵10万
姜文10万
张庭10万
谭晶10万
刘伦浩翁虹夫妇10万
甄子丹10万
刘烨10万
李静10万
郭晶晶10万
刘烨10万
孙悦10万
周笔畅10万
《中国兄弟连》剧组10万
张澜澜10万
伍思凯6万
《李时珍》剧组6万
王宝强5万
陈佩斯5万
朱时茂5万
巫启贤5万
姜武5万
爱乐团5万
于娜5万
范玮琪5万
贾樟柯3万
阿木3万
景甜3万
戴菲菲2万
发表于 2008-5-15 16: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女教师尸体保护孩子:她才21岁,刚参加工作半年- [( G/ U, G6 R- F3 y! p 20/1814! M r1 b- E$ H

标签:

    今天终于作为志愿者,能到山上救助受灾的乡亲。前往龙居小学,一路上遇到好多解放军,忽然心里觉得很有力量和信心。看到他们疲惫的身影,心底涌出从未有过的感动。来到学校以后才知道救援工作已经基本要结束了。一进学校,就有一股股臭味扑面而来,一栋三层楼的教学楼,只剩下一层半。旁边的操场上还摆放着两具小孩子的尸体等待认领,一男一女。女孩子满脸是血。男孩子,我不敢看,因为好像头部只剩下一半了。没一会儿,小女孩身旁就跪着一个男人,默默的烧着香。一个老太太哭奔着而来,声音中全是狂乱。工作人员只是将政府的政策讲给那个男人听,大体是希望他们节哀,按照政府的政策办理手续,快点处理尸体。站在现场,我可以理解那位工作人员的焦急,这两天他不知看了多少这样的情形,但如果尸体不快点妥善处理很容易蔓延瘟疫,到时候又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那位老太太一边痛哭着,一边为孙女换下脏衣服,脱下鞋以后才发现忘记带袜子了。于是她把自己的袜子脱下来,穿在孙女的脚上。我不敢想象他们此刻是什么样的心情,那位父亲只是默默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讲孩子抬到平板车上,运送到专门的车上等待焚烧。
    
    过了一会儿,小男孩的亲人也来了。他的父母亲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母亲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直的哭。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年迈的父亲拖着母亲去办手续,但没走两步便被拖倒了。他只有仍下哭泣不止的母亲,独自走出了校门。
    
    回家的路上,遇到进城去买菜的解放军军车。听一位解放军讲,昨天晚上凌晨挖出来一具女教师的尸体,已经被压成几截了,好不容易才把身体找齐,拼好,而她的双手下面还护着三个学生。顿时,车上的人都沉默了。有一个熟识的人说,她才21岁,刚参加工作半年。


作者:泪落倾盆

发表于 2008-5-15 15: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油油的报道真详细,好!

看来可以转行了,西西~

[em01]
发表于 2008-5-15 15: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爱涌巴蜀,情动国美   安徽分部赈灾献爱心活动紧急展开】
    安徽国美电器总经理马永生在第一时间紧急召开“赈灾献爱心”的专项会议,号召全员行动起来,为灾区人民奉献一份爱心,下发了捐款倡议书,并当场捐助1000元善款。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分部捐款倡议书下发之前,许多员工已经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发送捐款短信等各种渠道向灾区献出了一份爱心。国美的倡议书下发之后,广大员工更是争先恐后地为灾区群众捐款,一张张充满爱心的钱币汇集在一起。由于捐款活动仍在持续,目前捐款数额还无法确定。国美用爱心谱写着一首爱的赞歌。

    与此同时,得知灾区人民缺乏血浆,安徽国美安保经理钟新林立即组织、带领全体安保人员及部分职能人员去就近的献血点献出自己爱心。安徽国美淮南店的全体员工也在店长的带领下积极鲜血。真心希望自己的爱心能够帮助受灾的同胞,战胜困难,好好的活下来。
发表于 2008-5-15 15: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广州国美启动五千义工进行抗震募捐】

广州国美也在获悉地震后的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召开赈灾会议和启动赈灾捐赠预案,并于13日在广东市红十字会的许可下,将广州国美、广东永乐旗下所有门店设立为赈灾捐款点,呼吁全市爱心人士行动起来,为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广州国美并率先带头捐出10万元协助救灾工作。
5月10日,国美电器150万元善款,捐助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中国红”行动,支援“手足口”病防控;广州国美曾在今年1月中国南方遭受雨雪冰冻灾害时捐赠物资10万元左右。

发表于 2008-5-15 15: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河南永乐自发为灾区爱心捐款43304元】
   -------善尽企业责任 共建社会和谐
河南永乐从总经理到基层每位员工都为灾区人民进行爱心捐款。永乐人把一张张爱心投入捐款箱,为灾区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与此同时,河南永乐全省28家门店全体列队,为灾区捐款,来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截止目前,河南永乐为灾区捐出43304元的爱心捐款,并且捐款的数额仍在不断增加。

发表于 2008-5-15 1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灾区死亡19509人
发表于 2008-5-16 17: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川县公安局原有144人 地震后仅幸存47人

2008-05-16 06:30:31 来源: 东方网 网友评论 0 O/ F! X6 I. \8 T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15日,据四川省公安厅公布的消息,原本拥有144人的北川县公安局,仅幸存47人。此次地震中,北川县6名副县长中,3人遇难,3人失踪。# L% G9 b3 m- @0 n0 X2 O- b

东方网5月16日报道 综合报道,15日,据四川省公安厅公布的消息,原本拥有144人的北川县公安局,仅幸存47人。幸免遇难的北川县公安局民警从废墟中爬出,20多个负伤民警,迅速赶到县公安局旁边的小学,用手刨出废墟中的小学生。目前,幸免遇难的47人,他们大多数民警都失去了亲人,带着满身的伤痕和极度的悲伤,自觉地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在“自救指挥部”的指挥下,熬更守夜地战斗在各自的岗位上。全县农村警务室和社区警务室基本上全部垮塌,派出所、看守所也基本上全部垮塌。

此次地震中,北川县6名副县长中,3人遇难,3人失踪。北川县县长金大中家中的6个亲人,3人遇难,3人下落不明,他从废墟中爬起来后投入前线指挥中心。县医院的160名医护人员,仅存4人。

记者从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了解到,至14日15时,重灾区北川县城至少有600名被埋群众成功获救。此前,他们已被列入死亡或失踪名单。及时有效的救援和医治让他们保住了生命,最终“起死回生”。

绵阳到北川的公路交通已于13日凌晨打通,汽车可抵达县城主城区外1公里处,到主城区仍需步行。

截至15日12时,北川中学已有360名幸存学生获救,但仍有700多名学生被掩埋。北川一中则有32名被埋者获救。

发表于 2008-5-16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灾难,太可怕了

可怕

发表于 2008-5-16 17: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卧龙自然保护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抢救记者牺牲

2008-05-16 15:39:45 来源: 四川省林业厅网站 网友评论 330 $ A B4 d* T+ j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16日10时,卧龙自然保护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刚发现一名女记者有被旋转的尾翼击伤的危险,他奋不顾身抢救女记者,不幸被直升机尾部击中,英勇牺牲。1 u' a3 P- I9 u5 h9 E/ i

四川省林业厅网站5月16日报道  据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卧龙中队5月16日12点21分传真报告,卧龙自然保护区(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刚在抗震救灾中英勇牺牲。

16日10时30分,运送救灾物资的直升飞机在下载物资时,负责警戒任务的王刚副局长发现一名女记者有被旋转的尾翼击伤的危险,他奋不顾身抢救女记者,不幸被直升机尾部击中,英勇牺牲。

发表于 2008-5-16 16: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加油!

一帆风顺的时候总是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事情,活着是幸福的事情.每天迎着阳光,向梦想的地方冲刺.夜晚带着拼搏的疲惫,但睡梦依然是香甜的.因为我们活着,这就是幸福的.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整个中国在地壳运动的变革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房屋倒塌,山洪爆发,生命陨落,甚至是山体合并,在很多灾难片里才能看到的景象,在那一天全部印证了.全世界几乎在同一时间定格了,所有的眼睛都聚焦着这里,所有的人都等待着中国人民下步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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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这是全世界目前都不可准确预知的事情.大地每天都在运动,时而轻微,时而猛烈.这一天,它蓄积了能量彻底的爆发了.哭声,喊声,尖叫声,人们的脸上凝聚着各种各样的表情.忽然想到了庞贝古城瞬间消失的景象,尽管没有前眼目睹,但我想,这一次也不会相差太远.
  地震,32年前的唐山大地震给中国人民血和泪的教训,在社会和谐发展的今天,在百年奥运的今天,谁也没有想到,如此巨大的灾难轰然而至.
  地震,2008年注定是多事之秋,雪灾,藏独,疾病,火车脱轨相撞和今天的地震,每个国人都有太多太多的感慨,我们的生命,国人的生命就这样在瞬间陨落着.
  在不经意间,生命中的感动伴随着这些灾难,环绕于每个人之中.
  "叔叔,别管我,先救下面的同学."这是一个小学生被卡在废墟下却依然惦记同学的孩子.
  "叔叔,我是最坚强的吗?""叔叔,你能给我唱首歌吗"这是一个在废墟下被困几十个小时的孩子,面临截肢的命运,却依然坚强.
  "大家不要吵,不要影响救人."这是6个被困在废墟之下的孩子之间的对话,面对危险,他们表现的比大人还从容.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这是北川一中几个被压在废墟中的孩子互相鼓励的歌声.
  一个孩子获救之后,向所有的队员敬礼致意;
  一个孩子为了救同班的同学徒手4个小时将同学救出,他们紧紧相拥,热泪挥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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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的一切,一句句感人的话语不禁让我泪流满面,生命之中的感动,就是这样无处不在,在最危难的时刻,就越突显人类的本性.
   
  老师,一直是人们敬佩的榜样.在这次灾难中,老师依然感动着每一个中国人.
  一位年仅21岁的青年女教师,被建筑砸成了几段,身下却依然护着两个孩子.
  一位老师,在为难的时刻趴在了课桌之上,把四个孩子死命的护在身下,孩子们得救了,可老师永远的离开了.
  一为人民教师,在地震过后,坚持上岗,而他的亲人们早已失踪或死亡,巨大的悲痛并没有击倒他,因为孩子需要他们.

  一对夫妻将自己孩子护在身体之下,牺牲了自己,拯救了孩子;
  一位妻子,在危难时刻,奋不顾身的扑向了丈夫,牺牲了自己,拯救了丈夫;

  我们最可爱的人民子弟兵,在国家最需要他们的时候,毅然的徒步挺进,毅然的从4000米高空跳下;
  
  我们的政府,在灾难来临的第一时间,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快速赶到灾区,蹒跚的徘徊于废墟之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爱我们的国家,不去爱我们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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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的中国大地,无数的人群涌向血库,冲向灾区;无数的军队挺进灾区;无数的捐款纷纷而至;无数的慰问,无数的祝福,无数的感动.中国仿佛永远逃脱不开"苦难",但再大的"苦难"也不会让我们折服,因为我们是勇敢的中国人.
  手牵手,心连心,让我们创造一个接一个的奇迹.当看到被埋80个小时后却自己站着走出来的女孩时,我笑了,这就是顽强的中国人.让我们众志成城,同心协力,感动中国,感动世界.
  中国,加油!
  我永远爱我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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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6: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张照片是我们小区的自发活动,今天晚上还有一次
发表于 2008-5-16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爱屋及乌在2008-5-16 15:29:17的发言:

经典!!!

那些大喊捐钱献血的人,别忘了关心一下你的钱,你的血,用到那个需要救助的人身上了吗。

我的家庭已经捐献了三拨了,孩子学校一拨,双方家长单位各一拨。估计还有居委会一拨。

大古街的别字水平向偶们靠近啊。哈哈哈。

我还是相信社会有诚信的,估计不会挪用吧。

不过社区物业的捐款是不参与了,说实话信不过;但是稳定的机构,比如学校、机关、行业协会,还比较信得过。

发表于 2008-5-16 15: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听语漫步在2008-5-16 12:16:17的发言:
道德杀人
每当看到有人在对比着富豪们的捐赠金额,心里总有说不出的郁闷。捐赠在于每个人的自主,每个捐赠的人都值得钦佩,而每个没有捐赠的人也不应该的到诅咒。任何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富有,都不能被指定“应该捐多少”。
道德是一个底线,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一个平常人。
一个没有伤害他人的人,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道德只有底线,没有高线,没有人比其他人更有道德,这是道德的基本原则。
捐赠100元的,并不比捐1元的高尚100倍。
违背这个原则,会出现道德杀人的现象,二十死孝中的“埋儿奉母”就是一个例子。孝敬父母是儿孙的道德,但没有人比其他人更孝顺。违背这个原则,你“父母在不远游”,我每天守在父母身边,他割肉给父母做药引,还要比吗?那就杀人吧。
拔高道德,只能带来道德的沦丧。还记得“越穷越光荣”吗?
历史上,很多连道德都没有的,坏事做尽的人,往往在高喊以德服人。

行善的目的,往往不只是为他人,而是为自己的心灵救赎。谁能说自己没有做过坏事呢?救赎自己最好的办法,是帮助他人。

经典!!!

那些大喊捐钱献血的人,别忘了关心一下你的钱,你的血,用到那个需要救助的人身上了吗。

我的家庭已经捐献了三拨了,孩子学校一拨,双方家长单位各一拨。估计还有居委会一拨。

大古街的别字水平向偶们靠近啊。哈哈哈。

发表于 2008-5-16 17: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把别人想的那么坏,那就没办法了

我坚信,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是一条心的

想想死难的同胞,谁还能笑的出????

想想如果是在北京,又会是什么情景

发表于 2008-5-16 17: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163.com/08/0516/08/4C27HFQB0001124J.html视频:汶川震后10分钟真实记录
发表于 2008-5-16 1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岛"金花镇:空降兵与废墟的"拔河"比赛
2008-05-16 16:37:25 来源: 新华网(北京) 网友评论 15 J6 B0 R) a/ W& v 点击查看

  新华网四川绵竹金花镇5月16日电 爬过滑坡、走过危桥……16日11时左右,徒步前往“孤岛”金花镇的两名新华社记者在那里看到了感人的一幕:由于大型机械无法到达那里,来自湖北的空降兵部队用绳索捆绑倒塌的残垣断壁,与废墟开展着一场又一场的“拔河”比赛。

  当时,空降兵部队正在搜救的地方是金花镇中心小学,教室和办公楼完全倒塌。一名空降兵战士说:“我们在这里奋战了两天两夜,已清理完几间房屋,搜救出30多名学生,但无一生还。目前,下面至少还埋着40多名学生,镇里只有一台推土机勉强可以使用,我们正想尽办法抓紧搜救。”

  离开金花镇中心小学,记者在镇里巡走了一圈后发现,整个金花镇已基本被夷为平地,通讯联系依旧不畅,仅有一小块地方有微弱的手机信号。这里已经有数百名解放军在开展搜救工作,受灾群众已被转移到邻近的什邡市灾民安置点里,仅有部分家长在操场上等待着孩子的消息。

  13时左右,记者离开金花镇时,学校操场上仍不断传来洪亮的口号——“1、2、3、拉;1、2、3、拉……”那里,空降兵部队仍在与废墟开展着一场又一场的“拔河”比赛。

  16日中午,另一名新华社记者也搭乘军方直升机,飞赴绵竹市三个与外界交通阻断乡镇之一的金花镇,并随驻渝某红军师官兵飞往金花镇北面最远的村庄龙宝坪,抢救当地42名轻重伤员。

发表于 2008-5-16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旅游局:44名游客不幸遇难 善后事宜正处理(图)

2008-05-16 10:3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网友评论 248 + d1 t) d4 q4 ?6 @+ C0 K 点击查看
  中新网成都5月16日电(记者齐彬)四川省旅游局局长张谷今日在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共有5167名游客(其中境外832人,国内游客4335人)处在灾区,其中,44名游客不幸遇难,善后事宜正在处理。

  张谷透露,截至5月15日21:00时,已有境外团队61队1412人、国内团队83队2309人处于平安状态。

  张谷表示,受伤的国内外游客已得到了有效救治。另外,因通讯中断无法联系的团队和游客,仍在积极联系中。
发表于 2008-5-16 17: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出现了很多像网事论坛网友“xilaoshi888”那样希望能收养震灾区孤儿的网友,但不知道收养的程序和规则,为了让更多网友了解情况,在楼主原帖的基础上加了如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对于地震中的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另外《收养法》还规定: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0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14条规定,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把收养法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具体适用于每一个具体的收养人。 * x: g7 [' q( D1 _/ _



  一、领养儿童的步骤 K8 k* Y4 o/ j6 w$ a. z

  想要领养因地震灾难而变成孤儿的孩子第一步就是要找到当地的公安局出一份证明这个孩子是孤儿的证明,同时领养的双方夫妻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且需要经过民政局考察,领养者具有抚养能力及教育能力,而且民政部门还需要在报纸上登出孩子是无人认养的公告,60天后没有人有异议,领养手续才算办好。(来源:新快报)

  孤儿首先会被安置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对孤儿的认养还有待于下一步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至于认养条件,目前国家《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是针对普通孩子的,如果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就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5岁这样的条件,但民政部门会对认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




  二、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e' J5 b. V+ o& P6 U: Z. o2 @6 H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由于涉及到领养法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请周全考虑下实际情况或向相关机构、部门询问。

  因为涉及到领养法的问题,所以请咨询红十字会或者孤儿院。

  红十字会的总部电话:(8610)65139999



  三、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全文 ) ^6 O/ o: L: s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三章收养的效力

  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二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三章收养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08-5-16 17: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资助或认养的机构,当地的福利院吗?
发表于 2008-5-16 1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163.com/08/0516/14/4C2PVALN0001124J.html视频:父亲双手三小时挖出废墟中的女儿
发表于 2008-5-16 14: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瞌睡虫在2008-5-16 14:24:53的发言:

亲见这么严重的自然灾害,真是产生不少新想法。现在就是一个愿望,伤亡不要达到预计的5万。感觉就是一种,心痛!心痛!心痛!

不过我不赞成C胖子亲去四川参加救援,那太危险了,而且前线人手够用了,他去了也就是以泪洗面之类的,弄不好仿佛一个新灾民,反倒填麻烦。

今天同事去了,我一个劲的嘱咐

他们带了DV

我在想,拍回来后,我有勇气去看吗

发表于 2008-5-16 14: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

新华网四川理县5月16日电 16日下午13点30分,理县再次发生余震,理县县城震感强烈。

D& o- I8 M1 s' ?* u( |+ e

新华社记者所在的县委招待所所在地震中开始倾斜,附近的县委家属楼倾斜成60度角后慢慢倾斜倒塌。四面山体冒出烟雾,巨石纷纷滚落。刚刚恢复的小灵通和联通电信信号全部中断。不少逃出的群众痛哭流涕。 ) Y6 E; ^- Z4 s: y

$ G' u+ U8 Y: _ Q

4名新华社记者走散。记者和被困在招待所的群众在推倒一面墙后逃生。截至发稿时,理县县城又发生一次余震。

发表于 2008-5-16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9]我感觉虽然咱们在北京,但也不可以不谨慎!抓紧学点自救和防灾知识·危房和砖楼的住户都要小心,理论上多联体的混凝土楼房比较安全,三叉楼和连体楼最结实!我记得以前东直门外爆破一个三叉楼,用了2次才炸倒一次炸掉其中一叉另一次推另2叉才倒!
发表于 2008-5-16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瞌睡虫在2008-5-16 14:24:53的发言:

亲见这么严重的自然灾害,真是产生不少新想法。现在就是一个愿望,伤亡不要达到预计的5万。感觉就是一种,心痛!心痛!心痛!

不过我不赞成C胖子亲去四川参加救援,那太危险了,而且前线人手够用了,他去了也就是以泪洗面之类的,弄不好仿佛一个新灾民,反倒填麻烦。

书记啊,还真没准我能过去一趟,现在正在争取呢,单位买了一些物资,准备直接送过去,到成都给红十字会,俺保证不会以泪洗面地

我也去献血了,人家说俺血糖高,给轰回来了……555555555

等这个月的报销发下来我再捐一次,真是太惨了

发表于 2008-5-16 15: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之前能通知我吗,我想买点东西,帮我捎过去

给红十字,他们现在忙,不知道能不能送过去

发表于 2008-5-16 15: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震发生24小时前的北川中学(组图)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7fd78e01009pkh.html

目前汶川急需手术器材、血浆和急救药品,以及大量的食品、饮用水、棉被和帐篷等生活用品

 

救援点缺少AB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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