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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族英雄谢枋得祠之被拆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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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0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底,北京市宣武区法源寺后街的民族英雄谢枋得祠终于被拆毁了。这座区级文物暂保单位位于菜西危改区内,北京天叶信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开发商,中科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所为设计规划方。这个住宅区项目计划将谢枋得祠“异地复建”到小区内一片阴影下的集中绿地内,新址的面积与文物部门公布的祠堂保护范围一致,而形状却不一样。也就是说祠堂根本不可能原貌复建在新址内。而根据调研,发现祠堂实际范围要远大于文物部门公布的保护范围,文物部门的保护范围是错误的。祠堂目前还存有5路建筑前后共6套院子,包括一座古花园、水榭、雕花阁楼等多座保存完好的清代建筑(法源寺后街3、5、7号和培育胡同12、12旁门、14号)。此事我们向宣武区文委反映过,但次日得到的答复却是来自于开发商方面,令我们不要再去文物部门……现在祠堂的精华建筑部分正在被破坏性地拆毁,构件没有编号,没有测绘,没有备案,很多精美的木雕已经丢失。区文委竟然回复我们说即便是完全拆毁再建一座假古董也是文物保护,还举了永定门的例子,令人啼笑皆非。

关于谢枋得祠应该原址原貌保护的原因大概有如下几点:
1,谢枋得系南宋著名抗元将领、诗人。宋亡后谢被押解到大都任官,谢不从,宿于都城外法源寺后,见寺内曹娥碑,恸哭,绝食数日殉节。明代汉人复辟,恢复大宋典章制度。土木堡之变英宗被蒙古瓦剌军俘虏,景泰帝匆匆登基,为凝聚人心重建威信,遂于法源寺后谢枋得殉节处敕建祠,纳入国家祭奠,与文天祥齐名。谢枋得系民族英雄,类同者文天祥祠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且祠堂与法源寺关系紧密,本连为一体,不可分割;
2,谢枋得祠始建于明景泰年间。景泰帝在位年数极短,后皇位被从蒙古人手中释放回朝的英宗夺回。这一时期明确的建造遗存很少,谢枋得祠作为有明确记载、与史实关联重大的一例价值自不用言;
3,谢枋得祖籍江西弋阳,祠堂归江西会馆管理,清代以后逐渐扩建为江西会馆附产,添建了花园、戏台等建筑。各厅堂建筑风格具有明显的江南风格,北京少有;
4,与宣武其他会馆先建会馆再建乡贤或地方神鬼之祭祀场所的顺序不同,谢枋得祠是先有的祠堂后扩建为会馆,为一较特殊之例。

对于此次拆迁,提出问题如下(本问题已经提交北京市文物局网站的投诉信箱,目前没有答复):
请问不可移动文物的所谓“异地复建”保护方式是否有执行标准?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那么由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是否可以算作“特殊情况”?在迁建这一问题上,《文保法》中也并没有规定不同级别的文保单位可以享有不同的保护标准,那么北京市的“区级以上文保单位原则上原址保护,区级以下可以异地复建”地方标准是否违法?另外,迁建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否有法可依?没有测绘、调研备案,各个构建没有编号、拍照的文物建筑直接被以异地复建的名义拆毁是否是违规违法?

法源寺后街5号二层小楼残状

法源寺后街7号原戏台院内观戏之所残状

法源寺后街7号原戏台院内观戏之所木雕合沓,江南风格

2008年1月31日《新京报》A18版相关道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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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18: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源寺文保区,红色圈内为谢枋得祠位置

谢枋得祠现存遗迹真实范围(红色虚线院落)

迁建规划图,A为文物部门公布的保护范围和位置,B为开发商留出的迁建位置,可见新址形状与原址完全不同且文物部门的保护范围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

发表于 2008-2-10 2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可以找这个人: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税勇,主管“危、旧房改造”。

(照片已删)

! D9 E3 q& O# L,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1 1:24:54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1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诚地希望大家能够重视一下这件事……我知道这里个个藏龙卧虎,大家都帮忙想想办法,目前这件事还是有的可做的。
最起码希望大家能够抓紧时间去看看谢枋得祠……讨论讨论这件事,让它在彻底消失之前再感动多一点的世人,也不枉当年英雄的殉国大义!
我真的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还是替当今的社会感到内疚。
(抱歉在新春佳节为大家呈上如此悲凉的帖子……)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21: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联系方式?发我邮箱:akeyking@yahoo.com.cn

 楼主| 发表于 2008-2-10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BTW:把他的照片放到这,真是......

发表于 2008-2-10 1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说的有理有据,谢枋得祠的拆毁,根本就是违法的。眼下这路事太多,实在是太多,咱管也管不过来。
发表于 2008-2-11 0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akeyking在2008-2-10 21:33:32的发言:

BTW:把他的照片放到这,真是......

是有点别扭,知道长什么样就行了,照片删了。

直接去区里找他。

发表于 2008-2-10 2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向“前”看的后果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0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些老的资料上确实说是区级,现在的暂保是2004年定的……如果真是因为房地产开发而给文物降级……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发表于 2008-2-18 0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族英雄谢枋得祠终于被拆毁了。这座区级文物暂保单位....."被故意降级的文物原是区级[市级]文物[em01][em01][em01]
 楼主| 发表于 2008-3-2 1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者姓名:阿克英
留言时间:2008-2-4
内  容:
请问不可移动文物的所谓“异地复建”保护方式是否有执行标准?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那么由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是否可以算作“特殊情况”?在迁建这一问题上,《文保法》中也并没有规定不同级别的文保单位可以享有不同的保护标准,那么北京市的“区级以上文保单位原则上原址保护,区级以下可以异地复建”地方标准是否违法?另外,迁建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否有法可依?没有测绘、调研备案,各个构建没有编号、拍照的文物建筑直接被以异地复建的名义拆毁是否是违规违法?
回 复 人:北京市文物局
回复时间:2008-2-27
回复内容:
阿克英:
    您关于“不可移动文物异地复建”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不可移动文物迁移异地保护,是在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保护措施。实施迁移,必须是建设工程特别需要,而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按文物的不同级别,报国务院、市政府或者区县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迁移异地保护。
    2、异地迁移的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3、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迁移工程也做了有关规定,如果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3款的规定,要予以行政处罚。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可在我局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bjww.gov.cn。
发表于 2008-3-5 0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让他是民族英雄呐。拆的人可能就是完颜氏的后人。
 楼主| 发表于 2008-3-5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是东北的天叶信恒,中科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做的规划设计。现在转给了富力城地产。

发表于 2008-3-10 0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文保都是扯蛋......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8-3-10 0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京城七杰在2008-2-18 0:10:54的发言:
"....民族英雄谢枋得祠终于被拆毁了。这座区级文物暂保单位....."被故意降级的文物原是区级[市级]文物[em01][em01][em01]

北京和宣武故意降级或摘牌很多,有些不好举证,如圣安寺原省级,铁门17号,15号,宣城会馆原是区级[市级]文物.......[90年代牌子还有]
 楼主| 发表于 2008-3-10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故土在2008-3-10 0:28:10的发言:

北京和宣武故意降级或摘牌很多,有些不好举证,如圣安寺原省级,铁门17号,15号,宣城会馆原是区级[市级]文物.......[90年代牌子还有]

 有照片吗?圣安寺还在呀而且被修葺一新……
发表于 2008-3-10 2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族英雄谢枋得祠范围法源寺后街3、5、7号和培育胡同12、12旁门、14号还包括1号,目前已得考古所及宣武认可,其网络公报多有不实.
发表于 2008-3-10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akeyking在2008-3-10 10:05:40的发言:

 有照片吗?圣安寺还在呀而且被修葺一新……

圣安寺只剩一山门和大殿,这也是抗争结果.八十年代公布的文物还有多少在?由于信息不公开许多烟消云散了,有心人若强追或许可能保存或复建.圣安寺作为当年南横西街第一小学何等金壁辉煌.八十年代初主体尚在.又如南横西街第二小学粤东新会馆保护完好.作小学,派出所的古建到拆一般地说都保护完好.

 楼主| 发表于 2008-4-7 16: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故土在2008-3-10 23:25:37的发言:
民族英雄谢枋得祠范围法源寺后街3、5、7号和培育胡同12、12旁门、14号还包括1号,目前已得考古所及宣武认可,其网络公报多有不实.

宣武文委原先认定的范围是法源寺后街1、3、5号。现在提及的法源寺后街3、5、7号和培育胡同12、12旁门、14号这个范围的说法是我本人带领的小组经多方调查最终确定并首次提出的。我们曾试图同宣武文委接触并反应这一情况但未果。他们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到的这一情况、又是什么时候去认可了我不清楚。法源寺后街1号院根本不属于谢枋得祠,本人曾在论文中论证。从院子的现存制式到历史记载均不符,其本属于私宅,主人姓刘,民国年间卖菜籽,人称“菜籽刘”。不过这次他们认定了,当然多保护一处总比不保护强……

另外,今天得到可靠消息,谢枋得祠的拆迁工作已经被市文物部门叫停……下一步具体计划仍不得而知。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08-4-7 2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风声太紧停一阵子,也许是真的是好事。
发表于 2008-4-7 2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我们的悲哀!当一切都以屁股决定脑袋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可笑!我们生活在金钱恐怖时代!
 楼主| 发表于 2008-5-13 2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据北京电视台报道,2008年5月9号市政协的部分委员来到宣武区视察了谢枋得祠等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情况。据现场老街坊介绍当时胡同西部被戒严,各委员来到谢公祠内了解情况,现场还有电视台的摄像记者跟随。次日相关报道在北京电视台的《北京新闻》栏目中播出。报道中还特别提到了谢枋得祠。

相关报道请见北京电视台官网如下网页:

http://www.btv.com.cn/btvweb/07btv1/2008-05/10/content_307937.htm

报道内容转载如下:

前门大街修缮完成"铛铛车"迎来首批乘客
2008年05月10日

  

  北京电视台报道(北京新闻):昨天,市政协部分委员视察了风貌保护改造中的前门大街。70多位市政协委员成为了前门大街有轨电车“铛铛车”的首批乘客。

  铛铛车就是老北京的有轨电车,1924年首次出现,1966年停止使用,时隔42年如今再现前门大街。铛铛车的车站位于新修复的前门五牌楼下,单程需要10分钟。新铛铛车采用的是超级电容循环技术,最多能容纳84人。

  据了解,前门大街修缮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从前门五牌楼到珠市口全长840米,两侧明清风格的建筑散发着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道路照明系统独具特色,平阳会馆戏楼也基本修复重建完成。

  委员们认为,前门大街的修缮基本达到了重现历史风貌的目的,在处理名城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委员们还来到宣武区视察了康有为故居、泾县会馆和谢枋得祠等文物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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