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中院昨日向媒体认定,经审理查明,原海淀区副区长星志国受贿和隐瞒境外存款两项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
连接>>
易宪容再次发声:全民一起严打房地产贪污腐败
最高检察院亮剑斩房价 彻底严查房地产腐败犯罪 - W! ~ J ?! v 11月23日下午,星志国的辩护律师许昔龙向《财经》证实,星志国案实际已在今年国庆前夕判决,由于星志国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46岁的星志国系北京人,早年担任海淀区财政局局长,同时兼任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2003年5月,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在时任海淀区长周良洛的举荐下,星志国被任命为海淀区副区长,分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商务和编办等工作。 据介绍,星志国2005年7月23日被检方刑拘,同年8月6日被正式逮捕。今年4月11日,星案开庭审理,9月底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其罪行为两项:其一,星志国收受贿赂200万元港币及20多万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240余万元;其二,星志国隐瞒其在境外的存款,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星志国最终获刑12年,并处没收20万元财产。 一审开庭之时,对于200万元港币性质的认定,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控方认为,星志国涉嫌向一商人索贿200万元港币,辩方则表示200万元港币属于朋友间的借贷。最终法院支持了检方的指控。 《财经》记者获知,星志国案一度由中央纪委督办查处,在其开庭受查前五天,即今年4月6日,曾为星志国举荐人的原海淀区长周良洛,由于涉嫌经济问题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
举报
蠢货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2000.11.1,老北京网自创办之日起,已经运行了 天 | 老北京网
GMT+8, 2025-11-22 01:18 , Processed in 0.129597 second(s), 17 queries .
道义 良知 责任 担当
CopyRight © 2000-2022 oldbeij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