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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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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拆迁之痛 []9 u/ B& ~4 P w+ q! Z' h) _
    
网络管理 2006-09-24 20:09:12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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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拆迁,几家欢乐几家愁
?
2003
年,如同中国的高速公路业一样,为暴利所驱使,中国房地产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势不可挡地铺开,大中城市城区内的老城区民宅、近郊远郊,如同唐山大地震一般,一瞬眼就成了一堆瓦砾。到处是残壁断垣,到处是建筑垃圾,到处都是建筑工地。

在这场席卷全国的拆迁大战中,许多人惨遭洗劫,倾家荡产,重返赤贫。许多人打家劫舍,大发横财,一夜暴富。
那简直就是一场残酷的战争。
拆迁办竟可以用极端到不补偿、不安置的办法,向被拆迁户大开杀戒,而被拆迁户则开打一场众寡悬殊的鸡蛋碰石头式的、悲壮的保家卫国战。
现在城里城外,民宅的墙壁上,到处可见斗大的、触目惊心的大字。
一听到一个字,谁家能不心惊肉跳? 一听到一个字,谁家能还能睡个安稳觉?“拆迁办一来,家家都叫:鬼子进村了。你看看那杀气腾腾的拆迁公告,家家都有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城市拆迁有两种,一种是政府拆迁,一种是房地产商的拆迁。碰上房地产商的拆迁还好点儿,还有,可你若是碰上了政府拆迁,那你就可惨了,血光之争也没这么惨的,你压根儿碰上的就是一部推土机,它就跟你没话说。
我们能不能问一声:凭什么?
政府拆迁与房地产商的拆迁都是拆迁,对于被拆迁户有什么两样? 被拆迁户所遭到的侵害并没有什么两样。难道说别人来买东西要掏钱,政府来买东西就可以不掏钱吗? 别人来买东西要公平交易,政府来买东西就可以强买强卖,不公平交易吗
?
当政府这样做的时候,政府想到过自己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吗? 当政府这样做的时候,想到过自己口口声声所说的:爱民如子,群众利益无小事,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豆腐吗
?
种种《城市拆迁办法》、《城市拆迁条例》都是政府为自己实施拆迁的权利而量身定作的,是充分为了保护政府自己的用最低廉的价格、最拆你不商量的手段而制定的。

更让人吃惊的是,在拆迁办的成员中,就有检查院和法院的人,要打官司吗? 不用去检查院法院了,就在拆迁办打吧。
这样打官司倒也方便,可问题是,你还想跟拆迁办打官司吗? 你还敢跟拆迁办打官司吗?
也许政府会说,政府拆迁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可目的的正当也会因为程序的不正当和价格的不公平而变形,更何况在目的的正当中,也会掺进个人的政绩和形象的私货。而且,最重要的是,公平交易的市场法则是不容破坏的,哪怕你是政府,也不能仗势欺人。

在拆迁上,政府给房地产商作了一个坏样子,房地产商处处效法政府,政府不是可以无偿收缴土地使用权,于是房地产商也无偿收缴被拆迁人的庄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了。没人敢问一声:凭什么?何况《城市拆迁条例》中并没说这对房地产商不适用呀。
在制定《城市拆迁条例》的时候,政府想没想过请被拆迁人,(已经被拆迁和即将被拆迁的人),作为《城市拆迁条例》制定的公民参予人?可如果没有他们的参予,这样没有谈判对手参予的行政法规,能是公平的吗?
我为被拆迁户的善良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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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从《华商报》上读到这样一则消息:

西安市政府下大力气解决被拆迁户的回迁安置工作。前不久,西安市某街道的一百多户被拆迁户,在被拆迁后15年终于回迁,喜迁新居。被拆迁户们感激得泣涕交流,向市政府赠送锦旗。
读罢这样的新闻,我真为被拆迁户的善良流泪。
当我在读到这样的新闻的时候,我心中所想到的是,15年哪,15年的流离失所,15年的寄人篱下,15年的居无定所。或是15年像工地上的民工一样,住在路边搭建的,被称作过渡房的临时窝棚里。
住在那样的过渡房,夏天一不小心,就会像红薯或土豆一样被蒸熟。冬天屋里的脸盆都结上厚厚的冰,能冷到零下20。没有水没有电。一下雨,外边的雨有多大,屋里的雨就有多大,外边不下了,屋里还在下。
15
年哪,一个人有几个15年可以用来如此折腾?许多老人,这一搬出去,就没能再搬回去。死了都闭不上眼。许多眼看就要结婚的恋人,忽然一阵无情棒,打得鸳鸯各一方。用自己的一生,吟唱一首悲怆的《长恨歌》。
盖一座楼真的会需要15年吗?
15
年用来盖房,按如今的建房速度,在开发商手中能捣腾18个来回,15年前,商品房1个平方才卖二三百块钱,可15年后,商品房1个平方卖到了3000多块钱,他们盖了房卖,卖了房又盖,就是不肯履行让被拆迁户回迁的过渡期18个月的合同。

我曾经亲历了这样的事件:被拆迁户眼睁睁地盯着开发商所答应的回迁房已封了顶,却又偷偷地当作商品房卖了出去,新住户们一户一户地住了进去,而完全没有被拆迁户的什么事儿。
受骗的、愤怒的被拆迁户们纷纷强行入住,又被保安和警察们赶了出去,东西被扔在了大街上。天下虽大,却无被拆迁户们的立锥之地,竟有无助无奈的被拆迁户吊死在刚盖起的商品楼内的事件发生。
现在好多了,就在几个月前,拆迁仍然是一个禁止媒体谈论和报道的舆论禁区,理由是这个问题太敏感。
可问题是不谈论就不敏感了吗?
让我们来看看,当法律和舆论不能主持公道、申张正义时,会发生些什么。无处伸冤的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寻求非法律和非舆论手段。

我曾经亲眼看到被拆迁户们举着横幅,拿着标语在市政府门前静坐,都是些白发苍苍的大爷大妈,堵了前门堵后门,围困市政府,让市政府的官员们的车不能进不能出。被拆迁户们举着横幅坐在西安市最重要的交通咽喉,堵断交通。大街上被堵的汽车成了长龙,上千名警察们如临大敌,全体出动,驱赶抓捕被拆迁户们。
如果我们能为他们主持公道,这些大规模的冲突原本可以不发生。
2003822,遭遇野蛮拆迁的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的被拆迁户翁彪,在他的住房被拆迁办用推土机推平后,提着汽油筒冲进拆迁办公室,被拆迁户自焚身亡,并将拆迁办公室7
人烧伤。此惨案风波未平,915,在北京天安门前的金水桥上,又发生了安徽省庆阳县农民朱正亮因拆迁而自焚的,震动全国的惨案。
据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专家朱颖透露,近几年来,该局接到拆迁问题的信件逐年递增,200318月,共收到拆迁纠纷投诉信件11641封,比去年同期增加50%。上访人数5360人次,上升47%。
此情此景让人不能不问:政府为什么要趟这浑水?这原本是开发商与被拆迁户们之间的事,政府干吗要搅和进去充当拆迁人,让被拆迁户们找政府的事儿,跟政府没完没了?而开发商们在那里没事儿偷着乐。
被拆迁户们终于回迁了,在经历了15年的拼死搏争,15年的流离失所,15年的寄人篱下,15年的居无定所,终于回迁了。终于回家了。这当然是件好事,是应当感谢市政府的。15年,两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我为被拆迁户的善良流泪。
15
年的死去活来,被拆迁户们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拒绝过渡,现房安置。 ( O: l1 ~; l z1 H
被拆迁户:为什么匆匆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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