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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吉被拆迁者注意《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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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 0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地产管理法》文件规定开发商必须在房产置换完后才能获得《土地使用证》后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大吉的居民都没有置换产权(变更权利人)的情况下,那么开发商是怎样获得《拆迁许可证》又是怎么在《物权法》颁布之前这么快就审批下来了的呢?...........《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必须与原房地产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才能获得《土地使用证》,然后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怪不得拆迁办追着居民催促加速办理产权置换,并发给每家通知单威胁说:对不主动置换的居民“开发商”有权把居民的房产按原面积置换到清河、南苑、石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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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用说吗?官商勾结,暗箱操作
发表于 2007-10-3 2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zf改名吧,叫房地产商zf!!
发表于 2007-10-4 1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已被百姓称为〈地产党〉和〈拆党〉..........
发表于 2007-10-4 2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已经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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