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入关后的满洲贵族,毫无应变新的历史智慧。“八旗制度”的致命伤便是规定:旗人不许务农,不许经商,更不许从事其他人间生计。甚至不许离开所居旗地100里之外。如有违犯则要开除出旗籍。旗人一生只有“当兵与作官”,旗人一生只练两种功夫即:“学满文练骑射”。8 v. }& ~$ g4 K$ B/ ^
身为八旗,便由国家供养。国家拨土地给旗兵,但只许旗人当地主,干活的是不在旗籍的奴仆和汉人。失去土地的旗人,国家可救济米粮。这些渔猎生涯的旗人地主,生下来就把土地看得无足轻重。他们的皇帝和旗制都告诉他们:从事田垅生产是有失旗人身份的事情。即使当“地主”他们也不情愿。换句话说,这个已经成了社会国家“主人”的民族,崇尚的新观念是“不劳而食”。于是他们宁愿把土地抵押出去给汉人也不愿管理。后来干脆把一片片洋溢着浩荡皇恩的土地统统卖给汉人了事,自己则去领取每月的救济粮,成了不折不扣的寄生于社会的一群“不劳而食者”。' R4 n/ n$ H M0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