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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N: j" L8 q; }' N( l6 B欧阳予倩北京故居的产权与使用变迁,反映了近现代北京城市历史与文化政策的演进。以下是根据历史脉络整理的时间线,清晰呈现各阶段变化: $ ?: s7 B8 w% a5 o3 `6 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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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前:原为时子和医院,属私人医疗产业‌· 该建筑位于北京东城区张自忠路5号(原铁狮子胡同三号),抗战前由时际雍医生用于经营“时子和医院”。 · 产权归属私人,作为医疗用途使用,未涉及公共文化职能。 5 L- \0 E5 i- o N( r
' L$ _. k2 o6 v5 r H, p‌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房产收归国有并重新分配‌· 1949年春,欧阳予倩应中国共产党邀请,从香港返回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 · 同年11月,国家对城市重要房产进行统一调配,该院落已被收归国有,划归新成立的中央戏剧学院使用。 · 欧阳予倩作为中国话剧奠基人之一、中央戏剧学院首任院长,被安排入住该院落后排13间中式平房。 · 此时产权已脱离私人所有,转为国家文化教育机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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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62年:文化名人聚居地,兼具居住与文化交往功能‌· 欧阳予倩在此居住长达十三年,直至1962年逝世。 · 居住期间,郭沫若、田汉、曹禺、老舍等文艺界重要人物常来此聚会,成为新中国初期戏剧文化的重要交流场所。 · 房产由中央戏剧学院统一管理,部分房间可能用于教职工住宿或临时接待,但主体为欧阳予倩家庭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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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4 a% W: f+ d1 A' Z0 V' l# H‌1962年后:延续单位宿舍功能,部分由家属保留‌· 欧阳予倩逝世后,其居住的后排北房十三间仍由中央戏剧学院作为宿舍使用。 · 其女儿欧阳敬如等亲属继续居住于院内西部五间房屋,体现对文化名人家庭的政策延续与人文关怀。 · 整体建筑保存较为完整,中西合璧风格得以保留,包括近代砖拱门楼、西式砖楼与中式排子房并存。 ; B" M1 v+ E! k- E* l;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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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至今: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功能定位明确‌· 1986年,欧阳予倩故居被正式列为“东城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产权仍属国有,管理单位为中央戏剧学院,使用性质为单位宿舍与纪念性故居并存。 · 虽未全面对外开放为纪念馆,但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其建筑风貌受到保护,禁止擅自改建或拆除。 ! x& Y \8 Y6 S# R: `) `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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