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六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国家通过对私营工商业采取参股,赎买等的方式,将其纳入计划经济的统筹管辖之下,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大陆地区的经济成分变得异常的简单,及占主导地位的是由国家作为出资人的公有经济成分,以及占辅佐地位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小公有)和少之又少的私有经济成分,这三部分的经济就构成了当年国家所有的经济主体。 ) h7 e, E n5 j3 j. U; d$ B0 o6 ^; s* J2 Q) L# f
由于我在五十年代中期才出生,因此那集体所有制经济当年是怎样在我们国家发展,壮大起来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总以为与农村的人民公社化的进程应该是相一致的。9 ~# V. q; l% D# i
; y! n' U. D: Y这是因为,按照当年的政策,在农村开始实行变工队、互助组,然后是初级社、高级社,最终演变成为了人民公社,这农村中的人民公社即是政权组织,又是一种集体经济的雏形。但到了城市里,这种一大二公,即是政权组织,又是经济单位的组织形式肯定就不适应了,于是,按照人民公社这种类似的架构,开始组织一些城市里的闲散人员已自愿入股的形式从事劳动生产,比如,将自家的缝纫机、排子车参股,组织缝纫社、人力运输队等,承担一些城市服务的功能等等,这大概就是最初的集体所有制的形式。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简单形式的劳动组织形式也开始发生了变化,一些由街道、乡镇、甚至是区里面融资组织的规模比较大,效率也比较高,使用大机器生产的中型企业孕育而生了,甚至有些大的工矿企业,也组织起来本单位的职工家属,从事劳动生产,为本企业生产一些机器配件或附件等产品,一方面解决了本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另一个方面又直接为本企业的生产服务,一举两得。( i& e, T+ E; d4 h"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