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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或某些人拿着网站及我个人的东西不还,也不接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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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6 14: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人或某些人拿着网站及我个人的东西不还,也不接我的电话!

清单如下

1、掌柜的SONY828相机一台
2、掌柜代领的07年苜蓿在英国开会差旅费人民币3000元
3、掌柜的10G移动硬盘一个
4、07年两位网友赞助服务器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元
5、掌柜的1月份丢的那块160G的移动硬盘(估计在这个人的手上)
6、老服务器的2块志强CPU、内存条及3块服务器硬盘
7、办公室的电脑3台,价值16000元。
8、门楼模型若干(是别人公司放在办公室展示用的,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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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 2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理解.

我这辈子从未有过贪念,但别人贪念我的我就一定要说.

网站还会正常健康的发展,不会因为一些坎坷就停滞不前.

钱财乃身外之物,但无道理的占有他人物品我从小就看不过去.

做老北京网一定要心术正的人才能保持文化网站的纯洁,我眼里不揉沙子.

发表于 2008-4-3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钱不是问题~~~关键是那些资料

立案啊~~~我觉得没用 没出人命 公安局才不管那

我们家又一次被盗 笔记本 数码相机 现金 加起来够两万了

后来怎么样 警察叔叔折腾一番 取指纹 采脚印 还不是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08-4-3 13: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片子在2008-3-28 12:09:15的发言:
内部事情除了当事人谁也说不清。董事会的事情从来都是关起门来打架,微软有个著名的“WAR ROOM”,就是管理层意见不合的时候PK的地方,那也没听说过敞开门让员工集体参与的。

顶你一下

发表于 2008-4-3 13: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WIKY在2008-3-30 2:29:04的发言:

我不知道这个东西列出来摆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是想通过舆论压力把东西拿回来么?想让大家一起谴责这个人?还是想让所有人支持你站在你的这一边?或者就是想让大家觉得这个人就是个坏蛋……

首先我觉得这个是个人恩怨,和网友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其次,这件事情从始至终都没有一个明确的事件经过,以及理由或者原因,你只是在一味的指责这个某些人。

我觉得在事情水落石出结束之前,任何一方的言论都不足以为据。

所以现在我都很疑惑你发这个帖子的目的……


顶你一下

发表于 2008-4-3 1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北京2008在2008-3-31 12:53:17的发言:

合则聚,不合则散,好聚好散。

对于网站的公共财物确实应该还,如果网站欠了谁的钱财也该还,如果是个人间的问题私下处理别把网站搅进去。本着公平原则有啥不能协商解决的?

内部事务,内部处理,外人不知内情,看了干着急,瞎掺合只会添乱,建议封贴!

[em05]

同意

发表于 2008-3-26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够立案标准了啊,去报案吧
发表于 2008-3-26 1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掌柜在2008-3-26 14:03:28的发言:

某人或某些人拿着网站及我个人的东西不还,也不接我的电话!

清单如下

1、掌柜的SONY828相机一台
2、掌柜代领的07年苜蓿在英国开会差旅费人民币3000元
3、掌柜的10G移动硬盘一个
4、07年两位网友赞助服务器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元
5、掌柜的1月份丢的那块160G的移动硬盘(估计在这个人的手上)
6、老服务器的2块志强CPU、内存条及3块服务器硬盘
7、办公室的电脑3台,价值16000元。
8、门楼模型若干(是别人公司放在办公室展示用的,要还)

正巧有个同学在市局,我问了一下,够1000元就能立案了,盗窃

一台828折算后的剩余价值应该就够1000块了,如果算上其他的就更多了

这里面的事情我不清楚,不过只要掌柜能证明拥有这些东西和钱物的所属权的话,还是可以去报案的

就事论事吧,呵呵

 片子也不要太激动,呵呵,气大伤身 ! V! W8 C0 O P, P) O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6 18:32:31编辑过]
发表于 2008-3-26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析津志在2008-3-26 16:34:53的发言:
支持掌柜的!!!

什么就支持 什么就反对 什么跟什么~~

事情原因交待清了么?!关系交待清了么?!经过交待清了么?!

要说就说清楚了,支持什么到底?! 支持公审 还是支持把东西要回来 还是支持继续跟着起哄的?!

真够无知的~ 就是这种不明是非的、不符责任的言辞才把事情弄得原来越乱。

我就不爱说你,本是信奉“清静无为”之人,自己也一天到晚的宣扬自己虔诚,结果这种是非争端的事情你到是挺积极的跟着掺和!算什么“虔诚”~

L9 @: E1 }$ H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6 17:16:27编辑过]
发表于 2008-3-26 17: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飘过。。。。。。。。。。。。。。。。。。。。。。。。。。。

打倒居士。。。。。。。。。。。。。。。。。。。。。。。。。。。。。。。。

发表于 2008-3-26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案吧
发表于 2008-3-26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8-3-26 15: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开始新一轮“公审”是么??!!

上次没来得及发言,这次要是再来,我可不惜言了。

* H& R: ~# U* Z, i+ w/ L& Q" }5 c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6 15:37:40编辑过]
发表于 2008-3-26 16: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掌柜的!!!
发表于 2008-3-27 2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瞌睡虫在2008-3-27 20:43:14的发言:
立什么案啊……似乎以前合伙人的纠葛,目前至多是个民事债务关系,久了可能会牵涉侵占,也不至于构成一罪。详细列一个单,最好有原始证据,发票、合同一类的都是。尽量协商追回,时间太久了这些东西收回价值也不大了。联系对方是办法上策,他的电话不通打他家里,家里不接去敲门,年纪小的找他妈妈,年纪大的找他媳妇儿;中策是去法院起诉,等待调解或者判决,这个不知道结果怎么样而且容易造成混乱,盘子哥有经验;下策是慢慢打电话,找不着再打,打不通再找,最后可能不了了之。

按目前张巍所发的东西来看,至少有2-3样物品或者财物的完全所有权是张巍的,而且物品的价值超过了1000元,对方拿走显然是没经过张巍同意,为什么不能立案呢?应该算盗窃了吧,这和贺不合伙没什么关系
发表于 2008-3-28 1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事情除了当事人谁也说不清。董事会的事情从来都是关起门来打架,微软有个著名的“WAR ROOM”,就是管理层意见不合的时候PK的地方,那也没听说过敞开门让员工集体参与的。
发表于 2008-3-27 1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片子在2008-3-27 15:53:19的发言:

别跟我说 不是我家地盘 “客随主便”的原则得接受

我也没说不接受阿。。。。。。。。。

发表于 2008-3-27 16: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什么!这都怎么档子事啊
发表于 2008-3-27 15: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片子,我讲理了,可是掌柜说我灌水,把我说的理由屏蔽了。。。。

发表于 2008-3-27 15: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嘟啊嘟嘟在2008-3-27 15:26:17的发言:

片子,我讲理了,可是掌柜说我灌水,把我说的理由屏蔽了。。。。

别跟我说 不是我家地盘 “客随主便”的原则得接受

发表于 2008-3-27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赖~~~~······[em13][em13][em13][em13]
发表于 2008-3-27 1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08-3-27 2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立什么案啊……似乎以前合伙人的纠葛,目前至多是个民事债务关系,久了可能会牵涉侵占,也不至于构成一罪。详细列一个单,最好有原始证据,发票、合同一类的都是。尽量协商追回,时间太久了这些东西收回价值也不大了。联系对方是办法上策,他的电话不通打他家里,家里不接去敲门,年纪小的找他妈妈,年纪大的找他媳妇儿;中策是去法院起诉,等待调解或者判决,这个不知道结果怎么样而且容易造成混乱,盘子哥有经验;下策是慢慢打电话,找不着再打,打不通再找,最后可能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08-3-26 19: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嘟啊嘟嘟在2008-3-26 17:15:40的发言:

飘过。。。。。。。。。。。。。。。。。。。。。。。。。。。

打倒居士。。。。。。。。。。。。。。。。。。。。。。。。。。。。。。。。

这是何意?与我何干?

发表于 2008-3-26 2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嘟啊嘟嘟在2008-3-26 17:15:40的发言:

飘过。。。。。。。。。。。。。。。。。。。。。。。。。。。

打倒居士。。。。。。。。。。。。。。。。。。。。。。。。。。。。。。。。

不鼓励没有理由没有目的的批评别人 

QUOTE:
以下是引用ciwreny在2008-3-26 18:05:39的发言:


 

我没事儿~  这次得一个一个的讲道理

! e6 h% c5 X- _1 W! m. w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6 21:42:13编辑过]
发表于 2008-4-1 06: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大家说的各有各的道理。掌柜的一定是很着急才会上这个帖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不知情的就尽量少说,知情的也不用在这说,帮着解决问题就是了!希望会有好结果!

和谐社会—和为贵

法制社会—法为天

发表于 2008-3-31 1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片子在2008-3-31 13:00:11的发言:

目前的运营也好,将来的发展也罢,对于网络社区运营来讲,能够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不会是那几件东西,而是网站公信力,公信力的优劣影响着是否能不断地吸引新会员和粘住老会员,对于个人网站来说这反映出站长的个人魅力,对于公共网站则反映了管理和运营的水平。

这就放心多了。相信网站会慢慢完善的,没有过不去的坎

片子说得很在理

发表于 2008-3-31 1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则聚,不合则散,好聚好散。

对于网站的公共财物确实应该还,如果网站欠了谁的钱财也该还,如果是个人间的问题私下处理别把网站搅进去。本着公平原则有啥不能协商解决的?

内部事务,内部处理,外人不知内情,看了干着急,瞎掺合只会添乱,建议封贴!

[em05]
发表于 2008-3-31 1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ummerrhythm在2008-3-31 11:32:46的发言:
只想问,这是否会影响网站将来的运行和发展?是否对现在的正常运行已经构成了很大威胁?

目前的运营也好,将来的发展也罢,对于网络社区运营来讲,能够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不会是那几件东西,而是网站公信力,公信力的优劣影响着是否能不断地吸引新会员和粘住老会员,对于个人网站来说这反映出站长的个人魅力,对于公共网站则反映了管理和运营的水平。

发表于 2008-3-31 1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想问,这是否会影响网站将来的运行和发展?是否对现在的正常运行已经构成了很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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