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爷”一词在“文革”时期指的就是小偷儿,北京话里最早还叫“魈力”。那时候我在陕西插队,没少见过“佛爷”。不过这可不是指陕西人,全是咱们地道的北京老乡。 先说在农村,知青们的偷鸡摸狗就甭提了,就说在集上,仨一群、俩一伙,一会儿就把老乡卖猪的钱给出了。看着老乡丢钱后哭天喊地的难受劲儿,那“佛爷”头儿不干了:“谁他妈这么不长眼,赶紧把钱给人家送回去!”一会儿工夫,小“佛爷”过去了,“嘿,这是你丢的钱吗?我在地上拣的,下回留神点儿。”把周围的人都看傻了。 不打不相识,从偷鸡那儿知道了知青爱吃鸡。我们离开农村时,一贫如洗的老乡每人胳肢窝底下夹着一只鸡为我们送行。百般推辞不下,老乡深情地说:“拿着吧,你们吃不了,拿回家给你爹妈吃。” 我没有直接回家,在西安上学。我们学校招的北京知青有70多人,入学后正赶上“评水浒、批宋江”,您再看这帮学生,整个一个一百单八将不找钱,石迁式的梁上君子就好几个。这位诨号“一站七”,公共汽车一站地出七份;这位更蝎火,干脆叫“十.一”,甭说了,肯定能出11份。 一天,“一站七”跟我聊天,“你说这西安人怎么这么傻呀,按说咱们上学了,我想不干了,可是我看见西安人就忍不住,不出他真对不起我自己。”晚上学校在操场演电影,为抢地方打起来了。散场后“一站七”找到我们:“多叫几个人,咱们出去吃饭!”大伙儿不解,三更半夜的吃什么饭呀?你发什么财了?“嗨,刚才交手的时候,我把他钱包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