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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T( y x5 @/ ~; A: g3 C雍正显灵话“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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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底,雍正显灵了,是连续两起 “拆迁户自焚事件”惊动了他。
- k% `* d B4 {0 M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在拆除胡昌明“违法”建设时,胡昌明前妻唐福珍及亲戚10余人进行阻挠,相持近三小时后,站立于楼顶平台楼梯井顶端的唐福珍情绪失控,向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唐福珍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0 k4 J+ J9 Z7 T8 N8 ]
12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玉泉村民委员会在对居民席新柱家进行强制腾退时,席新柱自焚了。
: G: D2 l2 X. }/ F雍正显灵干什么了?
5 O! C; F' z2 k7 _$ x4 ^' C神灵无所不知,神灵无所不会。
' d. x& a( H3 J4 K5 Y @9 ^他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翻出了279年前的一份有关“拆迁”的文件。文件名《雍正八年四月二十日,朱批“户部奏请太平峪红桩之内拨换田、房,迁移寺庙一切事宜题本”》简称《拆迁批示》。 , S- s7 S+ p6 m9 H) x8 p5 L
他把《拆迁批示》翻译成白话文并加了注解,叫做《拆迁批示译文和解释》。另外,他又写了一篇说明这次显灵目的的文章,叫《显灵说明》。他把这三篇文章发到了各个网站上。有:学术研究的历史文化网站、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商业网站、讨论政府行政管理责任的网站、负责制定法律制度的各级“人大”网站、负责司法行使权的各级公检法网站,等等。 ) q7 h8 U% q8 |6 q/ N1 ~7 g7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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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批示》原文如下: - H+ j/ d% l6 {1 \; q. Y/ d
风水地内所有民间田亩按其升粮科则,照应得之价,加倍赏给。已经播种者,俟其收成后再令交官。
6 ~9 k) E* j9 ^$ o村庄庐舍,悉照房屋间檩,加倍先给银两,俟其将迁居之处收拾周备,再令搬移。 1 q4 ^# k8 L9 u. l
各村舍所种树木,亦著给与价值。 c7 R, a3 v& }+ b
一应寺庙于风水地红桩之外,照式官为盖造。如该寺庙有香火田地,亦著将新建寺庙附近地亩加倍拨给。 . ^' o/ S+ h! w3 ?4 M
至所有坟墓,悉照地之大小,从厚赏给地价,俟卜有平稳之地,再令迁移。 0 \8 n6 G+ u2 a d; V: f. Y
务使民间从容宽裕,各沾实惠。其应需各项价值,悉于内库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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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j3 N, o6 w6 Z( F* O遴选贤员,实力为之。 7 z: b2 P$ r9 d) T4 c
务令小民均得利益,宁多销算些钱粮还使得。若令小民一人含怨,日后朕闻之,卿后悔不及也。
0 a. e/ w3 W3 `8 m! Y1 [6 F" i5 |朕恐地方官员阳奉阴违,仍有扰累民间之事,应再行申饬。著该督抚等时时留心察访,俾属员敬谨遵奉。倘稍有不遵谕旨之处,朕必访闻,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 6 [+ v4 ]' q- J
7 H5 t$ N8 G' }3 w0 j; U) s1 d" b《拆迁批示译文和解释》全文: ! o9 b2 ?, ?# i+ @" U5 w' h- R% E4 M/ L
( ]1 A a2 ?8 s5 S3 ]8 U& o+ s我在位期间,要筹建自己的陵园,这是一件“国家大事”。有关官员选定陵园区域后,我告诫他们,首先要把“拆迁”的事情做好。“拆迁”不仅包括陵区内的建筑物,如村庄、民居、庙宇、坟墓等。更重要的是陵区内的田亩和山厂。田亩里有庄稼,是老百姓的生活保障。山厂里的树木,是用来砍伐销售的,是老百姓的经济来源。
0 C( s' l- {. ~: z! b% {1 P官员们汇报说,为了营建我的泰陵(雍正皇帝的陵园),在划定的范围内,必需迁走19个村庄。拆除民间瓦房73间、石板房14间、草房1336间、草棚461间。搬迁山厂200处,砍伐树木6154棵,圈占各种地亩84顷13亩5分7厘5毫8丝。
: ^8 P, g9 e6 D z8 L4 ?可见,“拆迁”工程很大。但我千叮咛万嘱咐,提醒我的手下人,“拆迁”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更大。 6 S9 v$ j3 g/ R- }( {
我是怎样处理“拆迁大事”的呢?这篇《拆迁批示》是我就“拆迁大事”对我的手下人所作的“指示”。 ' y6 ~3 Q0 c! t# Q9 f, f
1、关于老百姓的庄稼地。
; M' b7 h; d& Y1 m7 @* z所有陵区内的庄稼地,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地价,加倍付给补偿款。已经播种的庄稼地,要等到老百姓收成以后,再交给政府。庄稼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如果你毁了他的庄稼,他就会毁掉你的前程。 " Z# W- W; v1 @3 {; e
2、关于“拆迁”的民房。
) W; Q% O) i$ ? P7 p% A' C& y6 t全部都要按照原有房间数,加倍付给老百姓拆迁补偿款。注意,要先付给老百姓拆迁补偿款。等到老百姓将新居装修周全、收拾完备,可以正常生活以后,再让他们搬家。 2 _! a7 M0 q# j$ X
3、关于山厂里种的树木。也要付给相当价值的补偿。不能使老百姓因为“拆迁”遭受经济损失。
, y2 ^" z4 _- L4、关于陵区内的寺庙。
9 Z3 |% k+ g" E- B要按照原来的样式,由政府出资重建。如果原寺庙有香火田地,要将新建寺庙附近的地亩加倍拨给。寺庙是老百姓的圣地,不要因为“国家大事”使老百姓失去精神寄托。 3 c: Q/ a6 b7 h) h1 o
5、关于陵区内,所有老百姓家的坟墓。
0 f: ~- T, z+ j, d H要照坟地的大小,从厚赏给地价,等老百姓卜有平稳之地,再令迁移墓地。人人都有祖先,别轻视老百姓家的祖先,祖先都是神仙,你不尊敬他,他会咒死你的。
5 r, _; j# F7 Z# r1 \( [6、关于补偿“加倍”。 & ?; z, P- J( R" w7 F
对于具体的补偿数额,我在“指示”中几次提到要加倍补偿。但“加倍”指的不一定是加一倍,可能要加两倍三倍。具体到当年在何处加几倍,我不记得了,文件记载也很难查到了。
4 Z1 H- a# Z) s& a6 S- f* `有个我的“耷拉孙”奕绘贝勒的文件《明善堂文集》可以参考一下,能说明问题。
0 h8 M. K; v; \道光十四年,我的“耷拉孙”奕绘贝勒,筹建自己的陵园,他看中了房山的天台寺一带的600多亩区域。他用自己家在大兴县采育的2000亩地与“拆迁户”交换。等于是补偿了人家“拆迁户”三倍多,他这事办得就不错,不愧是我的“耷拉孙”。他把这件事写成诗,刻成碑,他怕后代恃强凌弱欺负老百姓,找人家“拆迁户”算后帐,特意说,碑文比合同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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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8 j- s d) o/ o, Q. f6 c奕绘《明善堂文集》 & p! l( E+ F1 ~. z: v; M% z
我有采育田,每每二千亩,三倍于南谷。 3 ^* b7 A! E, X7 d
长老或肯受,与僧立诗券,贞珉建东阜。 5 a" y! d6 ^* } T7 t
东阜建碑亭,大书刻我诗。我诗胜券契,券契多假为。
" m2 L1 x: n2 L8 _1 s+ n一为圣恩重,使我子孙知。一为寺僧弱,恐我子孙欺。一为土豪横,虑我子孙痴。 3 p1 j6 |5 R ?7 ^
南谷界已定,万世不可移。采育田已舍,万世不可追。
. Q/ K. y2 o4 M2 C! z3 {, }- L此诗之墨草,法源实藏之。藏之若符契,文句同吾碑。 3 l( ` `! U$ O; l
不管加几倍,都是要让老百姓多得到些补偿。“拆迁”已经给老百姓增添了很多麻烦,加倍补偿,也只是权宜之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老百姓对自己的老家、老房子、老田产、老产业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拆迁”给老百姓造成感情上的、精神上的损失,你加多少倍也弥补不了。
1 _& Y" _% v7 L8 r4 B' K. S/ Z: X7、关于“务使民间从容宽裕,各沾实惠。”
U ~# @' A. M S6 L这一条是最重要的,是“拆迁”的基本原则。有两层内容: 5 x9 v: P, R! }
第一,务必要让老百姓从从容容地、从容不迫地,富富裕裕地、不急不慌地迁往它处。老百姓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老家,离开对祖先寄托无限思念的老房子,不能催他们,要安慰,要安抚,让他们慢慢接受,让他们慢慢地把感情转过来。
X6 Y: |) m2 j9 V4 N( R3 d7 i第二,要通过“拆迁”,让老百姓“沾光”,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有些老家、老产业是有经济来源的,搬往它处,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有些老百姓会产生在新地方活不下去感觉,真要这样,老百姓会以死抗争的。所以,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看到未来的希望,要让他感到是在“沾政府拆迁的光”,要让他实实在在地得到好处。我们常说的“惠民”,要在“拆迁”时体现出来。
+ n: `% e# o/ t$ u7 n1 `$ w. l/ Q“拆迁拆迁,一步登天”,说的是让老百姓通过“拆迁”过上天堂一样的日子,不是让老百姓一步登上“西天”。 - D1 C3 {' |1 J- r
- v) w% W3 J8 F8、千叮咛万嘱咐。 , q. }3 [4 w: H5 c. D+ z% ^
我对待老百姓的“拆迁”事,是小心谨慎、诚惶诚恐的。所以我对办事的人千叮咛万嘱咐。 5 d" t# c2 v& v% N. B$ D9 F
一定要选择清廉的官员,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做好“拆迁”之事。 ( d B" c) C" I8 j* n, I
要让老百姓都能得到利益,宁可多补偿他们一些钱粮都行。如果有一个老百姓不满意、有怨气,日后我听说了,你们这些当干部的可就要当心了,到时你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 c; `% |" F f- |4 e$ d
我最怕地方上的官员阳奉阴违,仍有扰乱牵累老百姓的事,所以再一次申明。派地方上的第一把手经常下去明察暗访,监督他的部下规规矩矩的办事。如果那些办事人员稍微有一点不遵我的“指示”的地方,我肯定会知道的,到时,我会连同地方上的第一把手一起从重治罪。 4 n6 h$ |) `4 p/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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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灵说明》是这样写的:
9 l+ v, k3 Q4 t8 y. E2 [$ R我这次显灵,是因为“拆迁户自焚事件”的动静太大,惊动了我。做为三个世纪前的封建皇帝,是没有资格评说这个事的。我只想把某些地方的某些“当代领导人”和我这个三个世纪以前的“封建领导人”,在“拆迁”问题上,做个对比。 6 n+ \& h2 @) E( C, i: E9 H( x
1、“当代领导人”的权力比“封建领导人”的权力更大吗?你比我更专制吗?
7 h# {' Z @6 _# y5 z+ s" D% q% @答案肯定是“不”。 * l( \ i5 P3 S3 ?! h' @7 a* z
你权力再大,也比不上我当年的权力大。我的专制在历史上是著名的。
4 n8 u" ^& P5 S) N! R' k我那么专制、那么强权,我都不敢强迫老百姓快速迁走,我还要说出“村庄庐舍,悉照房屋间檩,加倍先给银两,俟其将迁居之处收拾周备,再令搬移。”这样的话。怎么你管辖的地方却出现“拆迁户自焚事件”,逼死了人?你加倍多付给他们一些拆迁补偿款。让他们从从容容、富富裕裕地、不急不慌、高高兴兴地迁到它处,他们还能想死吗? 4 ?9 J. m6 h; ~! A7 \; c, v# P
我那么专制、那么强权,我都不敢“令小民一人含怨”,你怎么竟敢让“唐福珍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呢? ( n6 Z' u _5 E/ k8 g' @1 l(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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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的“拆迁”比我当年建陵“拆迁”的事更重要吗?
$ s$ Z7 H' | ?4 W0 j4 _答案肯定还是“不”。
) Z% p+ P6 R3 H' a我当年那可是头等的“国家大事”。你的“拆迁”再重要,能算得上“国家大事”吗?
: U O e+ I) W- Q- z2 c你比我还急躁吗?我生前有性格急躁的毛病,曾说过:“皇考每训朕,诸事当戒急用忍。屡降旨,朕敬书于居室之所,观瞻自警。” & |: f( P1 k: h& t- M' m4 ?
我都会说“务必要让老百姓从从容容地、从容不迫地,富富裕裕地、不急不慌地迁往它处。”这样的话,你怎么就不能这样对他们说呢?你们这些“当代领导人”,是不是应该在“拆迁”这类关系“民生”的大事上“戒急用忍”呢? 5 a8 K3 ?0 J+ G) O
3、“当代领导人”比“封建领导人”更有智慧吗? 9 C; L8 {' z# c
这个答案应该是“是”。
: x- M, D! N E2 L/ K0 x+ `6 P因为你比我进步了三个世纪。但是你仔细想想,你这件事处理得多么愚蠢。假如你早一天看到我在三个世纪前的“指示”,也许你会聪明些。以史为鉴,说着容易做着难啊!
1 u2 M* F* e: ], d4 }" N4 x我把“指示”发到网上,也是想让“当代领导人”品味一下我们“封建领导人”的“勤政爱民”,这可是大智慧。 q3 t) C0 v! \3 H# O" ?
4、你比我更有利益吗?
3 H5 Y" R* e- |8 N2 }% }这个答案也应该是“是”。 6 D5 U: R L" J
同样是“拆迁”,你得到的利益肯定比我大。我建自己的陵园只有费用没有收益,我没有利益,都能到处“加倍”补偿,如果你的利益很大,你应该多让出一些利益给老百姓,“宁多销算些钱粮还使得”。你应该多给人家一些钱,让人家多沾些实惠。 ) p8 A. q4 z5 S w: b) s
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我们除了恨不得加倍补偿以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我们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已经很愧疚了,如果再把人家逼死,我们岂不成了千古罪人。
) Q* }2 N# }+ S$ S2 Y3 R$ @8 W9 ~不过也可能,正是因为你的利益太大,你利令智昏了、见利忘义了,这才闹出了“拆迁户自焚事件”。 7 J0 f( ?" U) d: r' I
5、“大逆不道”和“暴力抗法”
1 S5 C) ~5 b1 o% g; N不管是“封建领导人”,还是“当代领导人”,我们都是“领导人”。 " n3 ?$ I( F, S6 L0 w0 @! u6 G
“领导人” 是什么?“领导人”就是老百姓用来批评的那种人。“有错误要批评,没有错误捏造错误也要批评!”没有这点承受能力,你就不要做“领导人”。 * W/ q2 N- D8 Z T. q- t
当年有人捏造了我的“十大罪状”,我只有不厌其烦的辩驳,还把我的辩驳编成一本《大义觉迷录》。要知道他们犯的可是“大逆不道”罪,我都不敢判他们死刑,最后还释放了他们。你们给人家定的“暴力抗法”,请你们也宽容一些,把人家释放了吧。人家房产也没了、产业也丢了,家破人亡了,人家死的死、伤的伤、进医院的进医院、被刑拘的被刑拘,再来一个“暴力抗法”,是不是有点过份了? 9 @* x' u( _( e" N _! i" t
建议你们模仿我的《大义觉迷录》编写一本《“拆迁户自焚事件”启示录》。 g1 F- {. G% c. R6 g%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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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有个问题,你得到了这处“拆迁户自焚事件”所在地的地盘,将来建好房子后,能卖得出去吗?唐福珍的冤魂不来这儿伸冤吗?你怎么没想到这种后果呢?
: H0 y0 b9 \, s( x) s9 X靠强权、犯急躁、少智慧,你原来计划得到的利益会打多少折?你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
0 m) l- p4 {8 X1 y8 Q# d! K8 {: `我甚至怀疑,这里有“行政权力与商业利益集团勾结,打着公共利益、市政建设一类的堂皇旗号,行商业开发之实。其间存在着巨大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黑洞。”的情节。(见《京华时报》2009年12月17日“出多少人命才能镇住违法强拆?”)。 4 {, Q N2 E' h- b) q+ @& B
在我们那个封建社会,也有类似“官商勾结”的事发生,查出后,惩罚是很重的,一律砍脑袋。
9 M6 ~ H4 v3 [- Z假如在“拆迁户自焚事件”上,有人检举出存在“贪腐”,假如有人打“全国贪腐举报电话12309”,你就死定了。 ; k! j' Y5 a+ |& k/ E' X
话都说完了,我该回泰陵了。
+ n1 }6 Q# w( {) ]: T9 c可能有人会说我啰啰唆唆,苦口婆心,没办法,我这个“掰开了揉碎了”的毛病,是当年编《大义觉迷录》时落下的,哈哈。 |